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安监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安全生产诚信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实行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与安全诚信等级挂钩浮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沈安监发[2009]40号),以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588家规模以上企业作为全市安全生产诚信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制度,通过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区分好坏,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相结合的机制。
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对试点企业全面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述职考核制度,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建设开发区安全生产诚信监管综合信息平台,做到心中有数;在试点企业中,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制度,通过企业诚信等级评定,区分好坏,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等级与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相结合的机制。按诚信等级高低调整缴费比例,以经济杠杆调动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使工伤保险的补偿、康复和事故预防三大功能真正全面发挥作用。
安监部门把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记录,作为年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述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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