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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回家翻墙骨折是否属工伤

律师:不属于工伤,但老板可考虑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付先生觉得自己很倒霉,别人爬围墙没事,他一爬,结果却摔得很重,骨折了。他认为,这是工伤,老板应该赔偿他的损失,因为他是在下班回家的路途中受伤的。付先生来自省外,40多岁,前段时间被一个包工头雇佣,在一个建筑工地干活。这个建筑工地在一家工厂里面。

  有天晚上,他下班比较晚,工厂的大门已经关上了,要走出去根本不可能了。工人见状,一看工厂围墙不是那么高,又想不出其他办法出门,大伙们一合计,决定爬围墙。工人们一个个顺着围墙爬了上去,再顺着围墙外侧出去了。前面几个人很顺利地出了厂。轮到付先生时,他爬上了围墙,一不留神,摔了下来,当场疼得要命。经检查,付先生的左腿骨折。几个月下来,虽经治疗,付先生的腿伤未能痊愈,根本干不了繁重的体力活。

  付先生说,他是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受伤的,应该属于工伤,包工头应该赔偿他的损失。但包工头认为,付先生受伤不假,但很大部分他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如果他不爬围墙就没事了。“自己都不注意安全,哪能怪别人呢?”

  律师解答

  吴律师: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过程中引起的,或者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等原因所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或职业病。依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认定为工伤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双方存在劳动法上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了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劳动者受到伤害不是由劳动者故意造成。付先生在下班的途中,爬围墙摔伤,他作为一名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应当预见到这存在危险,却去攀爬,导致伤害,不属于工伤的范畴。但是虽然不属于工伤,老板可以基于人道考虑,给他一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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