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一名19岁电工,收工时图快,没有拉电闸就去收电线,被电击了手指,现在住院,医生说情况很严重,需要植皮.请问他现在有没有权利要求我们支付他医药费?他是否可以要求我们公司赔偿、或享受工伤待遇?恳请专业人士给个答案,谢谢!
答:应当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应当认定为工伤。
他在工作中虽然违反操作规程,但仍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造成伤害”仍然符合工伤成立的条件,应当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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