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工作期间意外受伤,想申请工伤医疗费报销,但是我就诊的医疗费用单据原件遗失,该怎么办?
答: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伤保险和财务等有关规定,工伤医疗内的医疗费的核销,需提供医疗费用单据原件,不能提供其原件的,可以要求医院复印原单据存根,并写明“与原件相符”盖章后,携带其本人遗失说明,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不过,在办理医疗费报销前,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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