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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代驾司机突发脑溢血去世 非工伤认定成法律空白

  央广网南京2月14日消息 这两天,“爱代驾”扬州分公司的员工都沉浸在悲伤的氛围中。他们的好同事,今年42岁的代驾司机丁师傅在代驾岗位上突发脑溢血不幸去世。难能可贵的是,丁师傅在临走前一刻,牢牢把握方向盘,慢慢踩下刹车,安全地将客人乘坐的汽车停稳,避免了一场事故的发生。

  2月10号晚上9点左右,市民钱先生与亲友在淮海路美食街刚吃完饭,由于喝了点酒不能开车,于是便通过“爱代驾”找来了一名代驾司机,请代驾司机将车开回家,可是意外发生了。钱先生说:“当时我坐在副驾驶,这名司机开了没多久,我便感觉车辆跑偏了。同时发现司机的头已经耷拉下来了。”

  至今惊魂未定的钱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车辆行驶在淮海路与四望亭路交岔口,车辆已经失控,往马路另一侧冲过去。此时的代驾司机身体已经不受控制,并且出现了口吐白沫、浑身抽搐等症状。危急关头,让钱先生感动的一幕发生了。“这名代驾司机确实很负责,很敬业。即便身体出现了上述症状,仍然忍着疼痛,用尽全身最后的力量和意识松下油门,紧急踩住刹车。”

  钱先生说,代驾司机踩下刹车后,加上他自己将方向盘扶正,失控的车辆很快停了下来,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不过当120急救车辆到达现场后,司机丁师傅已经救不过来了。

  代驾司机在工作岗位上离世,代驾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补偿义务?记者了解到,由于公司和司机属于合作关系,而非雇佣关系,因此,丁师傅的离世不能算作工伤。丁师傅所属公司的负责人苏经理表示,虽然他十分同情丁师傅的遭遇,也自掏腰包进行了捐款,不过工伤肯定不能算。“代驾师傅的收入只有10%上缴公司,剩下的全部属于代驾师傅自己。”

  苏经理表示,扬州市区大多代驾司机属于兼职,属于第二份职业,挂靠的代驾公司不会帮助缴纳任何保险,专职代驾司机除外。“我们也发动所有司机捐款,到目前已经捐了1万3千多,然后我们倡议昨天晚上的爱代驾收入,所有司机的收入,我们都捐出来。”

  记者采访律师了解到,代驾这个行业不能参照劳动关系来判定,代驾司机与所挂靠的公司确实属于合作关系,可以通过《民法通则》来调整。“如果是雇佣关系,那么有名文规定,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死亡,必须算工伤,不过合作关系,只能通过人文关怀来获得一定补偿。”

  律师表示,作为刚兴起不久的代驾行业,我国相关法律条文确实存在一定空白部分,丁师傅这种情况,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文规定可以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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