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人聂某退休后返聘到我县一企业上班。2014年的一天,聂某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交警认定,事故对方对这起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事后,该企业主上门慰问,并为其垫付医疗及生活费5万元。之后,聂某向庆元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庆元县人力社保局调查后认为,聂某受伤时已经超过我国有关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已经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工伤认定程序来解决其工伤待遇的问题,遂对聂某的申请不予受理。聂某不服,并向龙泉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龙泉市法院在受理该案件时认为,庆元县人力社保局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驳回了聂某的诉讼请求。
退休返聘人员上班途中遇车祸
“真是多亏了人事劳动部门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解读政策,帮助我们解决了一大难题,不然企业真要吃哑巴亏了。”日前,我县一企业负责人周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4年11月10日,退休后返聘到庆元一企业工作的龙泉人聂某,在龙泉境内驾驶电动车前往上班途中遭遇车祸,严重受伤,并长期住院,生活不能自理。经龙泉市交警认定,事故对方对这起交通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我们企业出于人道主义关怀,先后多次组织企业职工去看望聂某。”周某介绍,他也第一时间赶赴医院慰问看望,为帮其渡过难关,公司先后为其垫付医疗及生活费5万元。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不被受理
可没想到,聂某于2015年11月8日,在工伤认定期一年期限内的最后两天,向庆元县人力社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庆元县人力社保局接到聂某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企业深入了解,并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协调分析会,深入剖析具体案情,对聂某是否符合工伤认定展开讨论。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法定退休年龄是法律所规定的丧失劳动关系的年龄,用人单位雇佣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必须要退出劳动岗位的强制性义务。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为用人单位所进行的劳动活动,不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庆元县人事劳动仲裁院院长吴修荣介绍,聂某受伤时已经超过我国有关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已经依法享受职工基本养老待遇,不符合工伤认定程序来解决其工伤待遇的问题。
龙泉法院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
庆元县人力社保局对聂某作出《工伤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申请人的申请不予受理。聂某不服,向龙泉市法a院提起行政诉讼。
今年3月29日,龙泉市法院在受理该案件时认为,庆元县人力社保局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并驳回了聂某的诉讼请求。
“不少企业主政策法律吃不透,往往也会被动地使企业陷入困局。”吴修荣说,这一起案件也从另一个角度提醒企业主,在充分保障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若企业合法利益受到侵害,也要拿起法律保护自己。
退休返聘人员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如今,“退休后返聘”的现象逐渐增多。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退休返聘人员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吴修荣介绍,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不受《劳动法》调整和保护。所以,退休返聘人员,一定要与聘用单位签订详细的聘用协议,对聘用期间的双方权益进行详细约定,以免发生争议。
吴修荣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明确,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伤害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可为退休返聘人员做什么?
吴修荣提醒,由于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无法在社保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而导致用人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特别是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如果用人单位要聘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最好是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事故险,以便在发生事故后可以获得权利救济,弥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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