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蔡先生:我父亲骑自行车上班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受伤,经交警认定,我父亲属于横穿马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0条之规定,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请问,这种情况我父亲可以认定工伤吗?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蔡明律师: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属于一般的违章行为,而非违反治安管理应受处罚的行为,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所以你父亲应当认定为工伤,建议立即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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