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10.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11.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12.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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