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市民张女士为躲避小学生不慎自己摔倒,她要求申请工伤时却被告知不属于工伤范畴,这让她不能理解。对此,文登区人社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张女士属于自行摔倒且没有交警的出警证明,所以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日前,市民张女士怒气冲冲的找到了文登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伤科,要求讨一个书法。张女士是信亚机电职工,前日下午,她下班途中,为躲避对面放学回家的学生时,不慎自行摔倒,其单位工作人员为其进行工伤申请时,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得到的答案是不属于工伤范畴,这才有了张女士“怒气冲冠讨说法”的一幕。
“不是说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为什么我的就不算?”对此,文登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解释道,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六小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张女士属于自行摔倒且没有交警的出警证明,所以不属于工伤的范畴。
经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张女士明白了自己所受伤害属于非因公受伤,并对自己的冲动行为作出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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