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多药结核病补偿标准提高至2.5万元
尘肺合并结核病纳入工伤保险,全额报销
湖南日报3月24日讯 今天是“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记者从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获悉,我省已出台相关政策,对耐多药结核病救助补充标准提高至2.5万元/例。
“不规则、不合理用药而造成的耐药结核病,是一种非常难缠的疾病。由于病人体内的结核杆菌对抗结核药物产生了耐药性,治疗周期长、费用高。”湖南省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白丽琼介绍,其中耐多药结核病患者感染的结核杆菌至少对异烟肼、利福平两种一线药物产生了耐药性,治疗起来更困难,且患者容易发生并发症。
为了减轻此类患者的治疗负担,2011年我省将耐多药结核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救治保障范围。2015年,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将耐多药结核病纳入大病救助范畴,同时将患者住院治疗定额包干救助标准从1.5万元/例提高到2.5万元/例,其中新农合支付70%,个人自付30%。
由于耐多药结核病患者住院治疗后,还需要长时间的门诊治疗,新农合还对门诊费用定额补偿1500元/月。据悉,湖南省耐多药结核病定点救治医院为湖南省胸科医院和长沙市中心医院肺科医院,新农合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或者看门诊,即可享受大病救助标准。
另据了解,湖南省胸科医院成立“尘肺合并结核治疗中心”,按照有关工伤医保政策,参加工伤医保的尘肺合并结核患者,治疗费用由工伤医保全部报销。患者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和工伤认定书可进行挂账住院,实现零预交款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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