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干活时,突发脑出血,从二楼掉下,右半身动弹不得,这到底是不是工伤?应如何维权?11月24日,在临打工的邯郸市单先生拨打临汾日报热线寻求帮助。
47岁的单先生常年在外打工,于去年在江苏南通二建金域王府项目部从事木工工种。期间停工数月,今年10月19日,单先生再次开工。22日16时左右,他在金域王府5号楼两米多高的施工架上装订模板时,突然晕倒,摔倒在地上,身子动弹不得,不断呕吐。后被相关负责人派车送到我市第四人民医院,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基底节脑出血破入脑室,右侧大腿软组织挫伤。现在,右腿和右胳膊完全失去知觉,仍然不能动弹。江苏南通二建金域王府项目部在支付了2.2万元后,不予支付任何医药费。
事发后,单先生的亲属四处奔走,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为他们讨回公道,最后在尧都区安监局一位领导的督促下,江苏南通二建金域王府项目部又支付给单先生1000元医药费。
据单先生的家人讲,按正常的治疗,每天的医药费均在500元左右,几天过去了,由于他们没有钱支付医药费,所有的治疗已经停止。
随后,记者拨通了江苏南通二建金域王府项目部经理的电话,他表示,事发当日单先生是从1.6米的钢板上慢慢倒下去的,是脑出血,并非工伤。但作为一个单位,治病救人无可厚非,因此目前单先生所有的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都是他们出的。单先生现在的各项指标已经恢复正常,可以出院了,脑出血并不是短时间能恢复的,但单先生一家要求项目部给予工伤待遇,要求享受完全失去生活能力的工伤赔偿50万元,并给予每个月伤残津贴的待遇。那就得按照司法程序,该怎么鉴定怎么鉴定,如果鉴定真是工伤,他们也会按照规定赔偿。
紧接着,记者先后来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和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单先生目前情况看,属于工伤范畴,但具体属不属于工伤,要由临汾政务中心人社局相关人员进行求证后才能依法确定。从目前情况来看,单先生首先需要确定劳动关系,他应到尧都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申请,在填写了仲裁委托书后,确认了劳动关系,再到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办理工伤事故认定,待该局求证后,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管理鉴定服务中心鉴定委员会鉴定是否是工伤,如果是,要分级别鉴定后,再行确定其工伤待遇。
发稿前,记者了解到,单先生的家人目前正在尧都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劳动关系,而单先生还在医院焦急地等待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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