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性毒物作用于机体,并非一定会引起职业中毒。毒物对机体的毒作用受很多因素的影响。
1.毒物的特性
(1) 化学结构
化学物质的毒性与其化学结构有一定的关系,目前已获的了一些规律。例如,脂肪族直链饱和烃类化合物的麻醉作用,从丙烷至辛烷,随碳原子数增加而增强。据此,可推测某些新化学物的大致毒性和毒作用特点。
(2) 理化性质
毒物的理化性质对其进人机体的机会及其在体内的过程有重要影响。如:毒物的分散度、挥发度、溶解度等。
2.剂量、浓度和接触时间
不论毒物的毒性大小如何,都必须在体内达到一定量才会引起中毒。空气中毒物浓度高,接触时间长,若防护措施不良,则进入体内的量大,容易发生中毒。由于作业时间一般来说,相对固定,因此降低空气中毒物的浓度,减少毒物进人体内的量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环节。
3.联合作用
(1)毒物的联合作用
在生产环境中常有几种毒物同时存在,并作用于人体。此种作用可表现为独立、相加、协同和拮抗作用。毒物的拮抗作用在实践中并无多大意义。进行卫生学评价时应注意毒物的相加和协同作用,还应注意生产性毒物与生活性毒物的联合作用。
(2)生产环境和劳动强度
环境中的温、湿度可影响毒物对机体的毒作用。在高温环境下毒物的毒作用一般较常温高。高温环境还使毒物的挥发增加,机体呼吸、循环加快,出汗增多等,均有利于毒物的吸收;体力劳动强度大时,毒物吸收多,机体耗氧量也增多,对毒物的毒作用更为敏感。
4.个体感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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