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的统计资料,近10年来全国共报告各类急性职业中毒14089例,死亡1605例,以一氧化碳和硫化氢为主的窒息性气体中毒表现突出,其中一氧化碳中毒3952例,死亡585例,硫化氢中毒1266例,死亡466例,两者占总中毒例数的37.04%,占总死亡例数的65.48%,而且一半以上的重大职业中毒都发生在密闭空间作业场所。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窒息性气体职业中毒特别喜好密闭空间,这是由两者的特点造成的。所谓窒息性气体,是指经吸入使机体产生缺氧而直接引起窒息作用的气体,主要的致病环节是引起机体缺氧,其中一氧化碳是因为阻碍血红蛋白与氧的结合,影响血液氧的运输,导致机体缺氧,发生窒息;硫化氢则主要是抑制细胞内的呼吸酶,从而阻碍细胞对氧的利用,使机体发生细胞内“窒息”。
所谓密闭空间,是指一个被围封容易产生缺氧、职业中毒和职业危害的空间,必须满足3个条件:(1)空间足够大,工作人员可以完全进入,并完成指定的工作;(2 )出入口较为狭窄;(3 )并非为长时间工作而设计。常见的密闭空间有各类储罐和容器、下水道和其它地下管道(如电缆沟)、地下设施(如地道)、粮食筒仓、铁路罐车、舰艇船舱、隧道、密闭运输通道、坑槽、井、污水渠、喉管、烟道、锅炉、压力容器、舱口、沉箱、竖井或筒仓等,见图一。
通过下面两个典型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初步了解密闭空间窒息性气体的危害特点。1999年7月29日晚上8时左右,某石油化工厂合成工段在检修反应罐期间,发生急性一氧化碳中毒14人,其中重度中毒4人,死亡2人。事故是这样发生的。该厂合成反应罐系甲醇与一氧化碳在甲醇钠的催化下进行反应,7月28日上午因甲醇喷头损坏,停产对反应罐加水冲洗,并对反应罐内的可燃性气体(包括一氧化碳)进行了监测,在认为毒气排放合格,氧气含量合格的情况下,公司颁发了进罐许可证,两名工人未戴防毒面具进入罐内维修,约13分钟后两人求救,5 人未戴防毒面具先后进罐救人相继中毒,此后其他人员戴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救出,急送医院抢救,结果两人死亡。当地劳动卫生监测机构对反应罐空气采样分析,甲醇未检出,而一氧化碳含量为190mg/m3,超过国家标准50多倍。分析这起事故,虽然进罐前监测一氧化碳合格,但不排除监测结果不准确(罐内毒气排放不彻底,一氧化碳在罐内空间的分布不均衡)、一氧化碳进气阀门可能关闭不严等,但工人未戴防毒面具,违章进入反应罐这样危险的密闭空间作业才是发生中毒的主要原因,而且工人缺乏自救和互救的基本知识,导致中毒人数扩大。
无独有偶。1999年1月,东莞市某造纸厂发生一起因工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缺乏救助常识而导致10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的重大职业中毒事故。该厂浆池外型似一倒扣的半球状体,顶部有一40 cm×60 cm 洞口,工人利用竹梯从洞口进出清洗浆池。事故发生的当天,工人按照惯例停机,并经过往浆渣池中灌水、排水的工序后,2名工人下池清扫浆池,当即晕倒在池中。在场工人擅自下池救人,先后有6人相继晕倒在池中,另有2人在救人过程中突感不适被人救出。厂领导赶到后,立即组织抢救,经往池中灌氧、用风扇往池中送风后,方将中毒者全部用绳子拉出池来。10例病人在送往医院抢救后,死亡4人。事后在洞口内10厘米处测得硫化氢浓度为55 mg/m3,超过国家标准的4倍多。分析这起事故,该厂浆池其实是一个密闭空间,工作人员在既没有对空气进行监测,又没对池内进行通风处理,也没有佩戴任何个人防护用具的情况下,进入高浓度硫化氢环境工作,随后又发生一连串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而下池救人导致相继晕倒的事故。
上面两个典型案例都发生在密闭空间,是众多中毒事故的一个缩影。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密闭空间窒息性气体中毒,是防止急性职业中毒的一项重要任务。
首先,政府管理部门应加紧制订并执行密闭空间准入程序与方法的标准和法规。
由于密闭空间及其职业危害的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工作,各国政府都很重视。美国联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很早就颁布了适用于工业生产中密闭空间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需要许可的密闭空间》和有关的呼吸防护标准。英国1997年发布了《密闭空间条例》;而《澳大利亚健康安全法》、《加拿大职业安全与健康条例》和《加拿大劳工补偿法》则专门对密闭空间作业的有关事项作了规定。
我国香港地区在1973年制定了《工厂及工业经营(密闭空间)规则》,并分别于1981年、1989年和1998年给予了修订。2000年6月初,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工处职业安全及健康部又出版了《密闭空间工作的安全与健康工作守则》。但是,我国内地对密闭空间作业场所的立法还很不完善,1991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GB 12942-91), 规定了在有限空间内进行涂装、热工等作业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船舶、机车车辆等行业的有限空间作业,但不适用于矿井、隧道工程、工艺条件的氧浓集间或缺氧间,公用事业的上、下水道和电讯设备的进出口。1997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又发布了《防止船舶货舱及封闭舱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 16993-1997),主要适用于从事运输、装卸和贮存易造成缺氧窒息事故货物的船舶及封闭舱,范围比较狭窄。对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的环境,发布了呼吸防护标准《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T1 86 64 -2002)。但是,从近年来密闭空间窒息性气体中毒事故不断发生的趋势来看,我国密闭空间的标准和法规远远不能适应管理工作的需要,有关部门应联合起来,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制订出适用、有效和利于操作的标准和法规。
第二,企业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密闭空间作业安全首要的问题是对密闭空间危险源的正确辨识。企业管理人员或业主要清楚密闭空间的概念,明确本企业存在哪些密闭空间危险,建立并严格执行密闭空间作业规范,要配备窒息性气体监测仪器、安全索具、个人呼吸防护用品和通风、通讯、照明设备等。定期进行密闭空间作业应急救援演习,没有条件建立救护队的单位,要和当地的急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第三,要培训各类与密闭空间作业有关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健康与安全的领导、进入密闭空间的作业人员、在密闭空间外的监护人员、抢险人员、辅助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察人员等。只有各方面对密闭空间作业的健康安全问题重视起来,按照规范程序操作,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密闭空间窒息性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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