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断指(肢)处理。发生断指(肢)后,除作必要的急救外,还应注意保存断指(肢),以求进行再植。保存的方法是:将断指(肢)用清洁纱布包好,放在塑料袋里,不要用水冲洗断指(肢),也不要用各种溶液浸泡。若有条件,可将包好的断指(肢)随伤员一同送往医院,进行修复手术。
(2)骨折的处理。对于骨折的伤员,不要进行现场复位,但在送往医院前,需要对伤肢进行固定。
①上肢肱骨骨折的固定。可用夹板(或木板、竹片、硬纸夹等),放在上臂内外两侧,用绷带或布带缠绕固定,然后把前臂屈曲固定于胸前。也可用一块夹板放在骨折部位的外侧,中间垫上棉花或毛巾,再用绷带或三角巾固定。
②前臂骨折的固定。用长度与前臂相当的夹板,夹住受伤的前臂,再用绷带或布带自肘关节至手掌进行缠绕固定,然后用三角巾将前臂吊在胸前。
③股骨骨折的固定。用两块一定长度的夹板,其中一段的长度与腋窝到足跟的长度相当,另一块的长度与伤员的腹股沟到足跟的长度相当。长的一块放在上肢外侧腋窝下并和下肢平行,短的一块放在两腿之间,用棉花或毛巾垫好肢体,再用三角巾或绷带分段扎牢固定。
④小腿骨折的固定。取长度相当于从大腿中部到足跟那样长的两块夹板,分别放在受伤的小腿内外两侧,用棉花或毛巾垫好,再用三角巾或绷带分段固定。
⑤脊椎骨折的固定。这种情况一般伤情较重,在转送前必须妥善固定。方法是:取一块平肩宽长木板垫在背后,左右腋下各放一段稍低于身厚的木板,然后分别在小腿膝部、臀部、腹部、胸部,用宽带予以固定。颈椎骨折者应在头部两侧放沙袋固定头部,使其不能左右摆动。
(3)处理骨折应注意的问题。
骨折部位如有伤口出血,应先止血,并包扎伤口,然后再做骨折的临时固定;如有休克,应先进行人工呼吸。
对于有明显外伤畸形的伤肢,只要做临时固定进行大体纠正即可,而不需要完全复位,也不必把露出的段骨送回伤口,否则会给伤员增加痛苦,或因处理不当使伤情加重。要注意防止伤口感染和断骨刺伤血管、神经,以免给以后的救治造成困难。
对于四肢和脊柱的骨折,要尽可能就地固定。在固定前,不要无故移动伤员和伤肢。为了尽快找到伤口,又不增加伤员的痛苦,可见开伤员的衣服和裤子。固定时不可过紧或过松。四肢骨折应先固定骨折上端,在固定下端,并露出手指或趾尖,以便观察血液循环情况。如发现指(趾)尖苍白发冷并呈青紫色,说明包扎过紧,要放松后重新固定。
临时固定用的夹板和其他可用作固定的材料,其长度和宽度要与受伤的肢体相称。夹板应能拖住整个伤肢。除了把骨折的上下两端固定好外,如遇关节处,要同时把关节固定好。
夹板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毛巾、布单等柔软物品垫好,尤其在夹板的两端,骨头突出的地方和空隙的部位,都必须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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