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经过
1983年12月22日下午7时,上海某化工厂电焊工李某(男、21岁)在该厂丙酮氰醇车间对堵塞的管道进行切割时,不慎管内余存的氢氰酸逸出,李某由此而吸入氰化氢气体,致头晕、乏力,进而呼吸困难、意识丧失,皮肤粘膜呈樱桃红色。经厂内初步急救后送市有关职防专业机构救治,诊断为急性氢氰酸中毒,经较长时间的住院治疗后才渐趋康复。
原因分析
该厂为氰化物化工产品专业生产厂,理应有一套严密的安全操作规程和严格的防护保障,全体职工更要人人了解氰化物的剧毒性及每天踏进厂区就应有强烈的自我保护意识,清醒地感到氰化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稍有不慎则生命攸关。但该厂由于管理疏漏,当年仅丙酮氰醇车间就曾二次发生过氢氰酸2人中毒事故。而此次系切割作业前未将管道内氢氰酸残液排尽,并尚未确信已达到万无一失情况下就冒险操作,这是本次中毒事故的直接原因,操作者不佩带防毒面具作业更是属于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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