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导致机体中毒是有条件的,而中毒的程度与特点取决于诸多因素。
(1)毒物本身的特性
1、化学结构 毒物的化学结构决定毒物在体内可能参与和干扰的生理生化过程,因而对决定毒物的毒性大小和毒性作用特点有很大影响。如有机化合物中的氢原子,被卤族元素取代,其毒性增强,取代的越多,毒性也就越大。无机化合物随着分子量的增加,其毒性也增强。
2、物理特性 毒物的溶解度、分散度、挥发度等物理特性与毒物的毒性有密切的关系。如氧化铅化物毒性大。乙二醇、氟乙酰胺毒性大但不易挥发,不易以呼吸道及皮肤吸入,但会经消化道进入机体,可迅速引起中毒。
(2)毒物的浓度、剂量与接触时间
毒物的毒秘书长性作用与其剂量密切相关,空气中毒物浓度高、接触时间长,则进入体内的剂量大,发生中毒的机率高。因此。,降低生产环境中毒物浓度,缩短接触时间,减少毒物进入体内的剂量是预防职业中毒的重要环节。
(3)毒物的联合作用
生产环境中常有同时存在多种毒物,两种或两种以上毒物对机体的相互作用称为联合作用。应用国家标准对生产环境进行卫生学评价时,必须考虑毒物的机加及相乘作用。此外,还应注意到生产性毒物与生活性毒物的联合作用,如酒精可增加苯胺、硝基苯的毒性作用。
(4)生产环境和劳动强度
生产环境中的物理因素与毒物的联合作用日益受到重视。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中毒物的毒性作用比在常温条件下大,如高温环境可增强氯酚的毒害作用,亦可增加皮肤对硫磷的吸收。紫外线、噪声和振动可增加某些毒物的毒害作用。体力劳动强度大时,机体的呼吸、循环加快,可加速毒物的吸收;重体力劳动时,机体耗氧量增加,使机体对导致缺氧的毒物更为敏感。
(5)个体状态
接触同一剂量的毒物,不同的个体可出现迥然不同的反应。造成这种差别的因素很多,如健康状况、年龄、性别、生理变化、营养和免疫状况等。肝、肾病患者,由于其解毒、排泄功能受损,易发生中毒;未成年人,由于各器官,系统的发育及功能不够成熟,对某些毒物的敏感性可能增高;在怀孕期,铅、汞等毒物可由母体进入胎儿体内,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或导致流产、早产;免疫功能降低或营养不良,对某些毒物的抵抗能力减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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