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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电镀厂电镀工氢氟酸灼伤事故案例

  事故经过

  2007年10月8日早,某工厂电镀工李某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后开始工作,8:30,李某和同事王某开始配制电镀液。9:30,李某感觉到左手拇指开始疼痛,当即用清水冲洗约5分钟,但疼痛未缓解,后经职业病防治院确诊为氢氟酸灼伤。

  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该厂安全管理部门就事故原因进行了调查和分析。

  李某为电镀车间的一名电镀工,工作任务是把各种化学品按比例在电镀槽内进行配制,其中一种化学品就是高浓度氢氟酸。

  造成李某拇指灼伤的直接原因是违章操作。按照该厂《电镀工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在配制电镀液时必须穿戴好一切劳动防护用品,要特别谨慎使用氢氟酸,在使用时手指或皮肤一旦沾上,应立即彻底冲洗,就医。”

  在开启盛装氢氟酸溶液的桶时,由于桶内盖密封比较严,戴胶手套不方便操作,李某遂换戴线手套并用随身携带的钥匙撬动桶盖,致使氢氟酸溶液浸到线手套上,导致拇指被氢氟酸灼伤。

  氢氟酸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和毒性。接触低浓度氢氟酸时,因其刺激眼结膜和鼻粘膜,可产生流泪、流涕、喷嚏、鼻塞等症状。皮肤接触后可导致疼痛及灼伤,疼痛渐剧直至难以忍受,2—3天后方可缓解。

  操作人员接触高浓度氢氟酸时,可引起鼻、喉、胸骨后烧灼感、嗅觉丧失、咳嗽、声嘶,严重时会引起眼结膜、鼻粘膜、口腔粘膜顽固性溃疡、鼻衄、甚至鼻中隔穿孔、支气管炎或肺炎,有时伴随恶心、呕吐、腹痛、气急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更严重时甚至可引起反射性窒息、中毒性肺水肿或呼吸循环衰竭。皮肤接触高浓度氢氟酸,立即发生疼痛,初期皮肤潮红,逐渐转暗红、干燥,创面苍白、坏死,继至呈紫黑色或灰黑色,也可形成水疱,内含咖啡色液体。不及时处理则造成溃疡,不易愈合,处理不当可影响骨膜和骨质。

  事故防范

  针对李某的事故教训和氢氟酸的化学特性,特提出以下措施进行防范:

  1.车间安装通风装置和排风设备,操作工人应正确佩戴和使用有效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包括长袖工作服、保护眼和面部的面罩或化学安全护目镜、安全帽、胶手套和耐酸防腐鞋,操作现场应配置急救设施及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等。

  2.由于氢氟酸具有强烈的腐蚀性,从事氢氟酸操作的工人应了解其对人体的危害,掌握事故的应急预防和处理措施。企业应对日常操作和应急措施进行全面培训。培训应结合生产特点、作业环境、危险危害区域、设备设施状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佩带、使用方法等。

  3.从技术上改善氢氟酸溶液桶内盖的开启工具,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4.企业应在氢氟酸使用场所按标准悬挂警示标志,设置安全告示牌,注明氢氟酸的“名称、类别、危害分级、防护措施分级、警示词、危险性、特性、健康危害、急救”等内容。此外,使用现场应设置“氢氟酸安全技术说明书”,以指导员工按规定进行操作。

  5.当事人一旦沾染氢氟酸要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职业病防治院或有专业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治,防止延误时间,使病情恶化。在诊治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医治,说明导致灼伤(中毒)的物品名称、事故发生时间等,防止误诊。

  6.加强班组监督管理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李某违章操作,而王某对他的违章行为却熟视无睹,未加制止,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企业要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安全管理要“严”,各级人员严格抓好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和执行,提高监督检查责任心;发现问题解决要“早”,不推、不等、不靠,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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