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与焦化工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大体可分四类。
1.化学毒物
主要有一氧化碳(CO)、氰化氢(HCN)、硫化氢(H2S)、氨(NH3)、二硫化碳(CS2)、苯系物、苯酚以及多种多环芳烃类(包括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b]蒽等世界公认的致癌物)等。化学毒物存在于焦炉及煤气净化工作场所的每个角落,以焦炉间台荒煤气危害、脱硫脱氰工作场所硫化氢和氰化氢危害、氨水泵房与蒸氨工作场所的氨气危害、脱苯与苯精馏等岗位的苯危害最为严重。皮带维修工可能接触胶黏剂中的苯系物等有机溶剂。常见毒物职业接触限值和职业病危害临床表现详见附录二。
2.粉尘类粉尘类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煤尘、焦炭尘、煤烟尘、焦油烟雾等。
其防治重点为焦炉炉顶间台、粉煤室、筛焦室等工作场所。
3.物理因素
备煤系统、焦炉、煤气净化装置以及与其配套的压缩空气站、制冷站等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噪声和振动职业病危害。其中以粉煤室、筛焦室、推焦车、加煤车、煤气鼓风机室、压缩空气站、制冷站等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较大。焦炉炉体周围及煤气净化装置中各类蒸馏塔、冷却塔、汽提塔、干燥器等所在的工作场所存在强辐射热,以焦炉炉盖处温度和热辐射强度最大,其次是出炉、上升管、装煤车、推焦车、拦焦车等岗位,较易形成高温作业的工作环境。
4.焦炉逸散物
从焦炉逸出的气体、蒸气和烟尘统称为焦炉逸散物。在实际工作中所测的焦炉逸散物是指经滤膜采样,能溶于苯的物质总量。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标准:PCSTEL为03mg/m3,PCTWA为01mg/m3。其浓度大体可反映多环芳烃类的污染水平。
多环芳烃是焦炉逸散物中十分重要的致癌成分。以炉顶工作环境中浓度最高,其次是焦炉中部和下部作业区。其污染程度按工种依次是扫炉盖工、上升管工、装煤工、出炉工、推焦工。另外,煤焦油副产品精制工作场所也不同程度受到多环芳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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