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触机会与健康危害
布氏杆菌病在我国和世界各地都曾有过流行。病菌可经完整的黏膜和皮肤进入人体,生饮生食可经口感染,带菌尘粒可经呼吸道吸人人体。牧区接羔和处理母畜流产物时缺乏防护较易受感染。病畜肉和内脏含有大量病菌,故屠宰时亦可引起感染。由于病畜可从奶中排出病菌,故饮用带菌的奶和奶制品也将成为重要的传播途径。病畜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可污染羊毛、羊皮、土壤和水源而可引起间接感染。
细菌进入人体可引起菌血症及毒血症,亦可引起各种变态反应。
2.临床表现
布氏杆菌病的潜伏期多为1~3周,最短的3天,最长数月。其临床表现多种多样,缺少特异性症状。
2.1 急性期的主要表现为发热和多汗,典型的热型为波状型发热,也有弛张热、不规则热或持续低热。常伴全身乏力及多汗。关节痛,以大关节为主,常呈游走性。生殖系统损害的表现,在男性主要为睾丸炎或附睾炎,在女性主要为卵巢炎、输卵管炎或子宫内膜炎,个别发生流产。另外还可出现腰骶神经痛、肋间神经痛和坐骨神经痛的临床表现。侵入部位的淋巴结肿大。另外,肝、脾也可肿大。
2.2 慢性期的临床症状更无特异性,病人常有疲乏无力、多汗、低热、失眠、淡漠或烦躁不安等表现。还可伴有固定而顽固的关节或肌肉疼痛。神经系统病变以周围神经损伤最多,表现为神经痛、神经炎、神经根炎及神经丛神经炎等。中枢神经系统损害较少见。其他可有泌尿生殖系统病变、心肌炎、气管炎、间质性肺炎及肝脾肿大等。
3.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总的救治原则应为早诊早治、联合用药及彻底治疗,以防止复发及转为慢性。
3.1 急性期的治疗(包括慢性期病人的急性发作)
3.1.1 以抗菌药物控制感染为主。链霉素合用四环素(儿童禁用),效果较好。
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组曾推荐用利福平每天600~900mg及强力霉素每日200mg顿服,共用2个疗程(每疗程大于6周),很少复发。
3.1.2 中毒症状重者可口服强的松,10mg每天3~4次,至症状明显减轻后逐渐减量停用。
3.2 慢性期的治疗
慢性期虽以变态反应为主要病变,但仍需给予抗菌治疗,故应采用抗菌和特异性脱敏联合疗法。
3.2.1 抗菌疗法主要用于急性发作或病情活动时,方法基本同急性期。
3.2.2 特异性脱敏疗法注射菌苗,首次每天25万菌体,以后视反应情况逐渐加量,最后每天给1.5亿菌体,10~15天为一疗程,以静脉注射疗效较好。
4.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4.1 加强牧区控制和消灭家畜中的布氏杆菌病是最主要的预防措施,外来的畜牧应加强检疫,牧区内的牧畜应作预防接种。
4.2 从事畜牧者、兽医、屠宰人员和皮、毛、乳、肉加工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完毕后需洗手和消毒。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和受污染的地面也应及时作消毒处理。
4.3 加强乳品、肉类产品和皮、毛等畜产品的卫生监督,不出售及食用病畜肉,生乳需经巴氏消毒及煮沸后再饮用。
4.4 对可能受本病感染的人员,应进行预防接种,可用M-104冻干疫苗皮肤划痕接种,第二年度尚需复种一次。
4.5 接触布氏杆菌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体检,在岗期间每年体检一次。凡查出肝、脾疾病患者,免疫功能低下者,应禁止或脱离长期在布氏杆菌病流行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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