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于2002年已将“车间空气”该为“工作场所空气”。工作场所空气有害物质的种类有化学物质、粉尘和生物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T224-2010《职业卫生名词术语》中规定: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我们国家于2002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该标准已于2007年4月修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并于2007年11月实施;这是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有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容许浓度的标准。该标准规定了339种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47种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2种工作场所空气中生物因素容许浓度。其中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中规定了54种化学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具体内容祥见该标准。
我们国家目前的标准为《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我们国家目前采用的评价标准是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接触限值为: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三类。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PC-TWA):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PC-STEL):在遵守PC-TWA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最高容许浓度( 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超限倍数: 对未制定PC-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PC-TWA的倍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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