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岁月号”客轮惨案,令其举国悲愤,一个素来豁达的韩国朋友发来电邮:“沉没的不只是岁月号,还有大韩民国!”是啊,弃船逃跑的船长和水手、玩忽职守的海警和安检官、明知船舵有问题却不加修理的轮船公司、对以往发生的同类事故马虎应付的各级政府、延续近半个世纪的重GDP亲大企业的国策失衡……这些原因一串一串被揭露出来,正骄傲于国家跨入“世界一流”行列的韩国民众,忽然发现,在人心、公德、制度、国策这些远比GDP重要的方面,自己的国家竟然这么烂,他们当然愤怒了。正是这席卷全国的怒潮,令韩国总理引咎辞职,总统朴槿惠更撂下狠话:那些船长水手是犯了大罪,“形同谋杀”!
我不禁想到兰州,就在两周以前,那里的自来水苯含量严重超标:国家安全标准的上限是10微克/升,可兰州水产实测的数据,4月10日17点是118微克/升,11日凌晨2时更达200微克/升,超过20倍。苯是公认的有毒和致癌物质,兰州光是一个城关区,常住居民就超过127万人。
细心的记者发现:至迟于10日17时,由法国威立雅集团运营的兰州水厂已经确认苯严重招标,并于11日早上7时向市政府报告;4小时后,11时左右,自来水不能喝的消息开始在微信、QQ群和短信中传播,市民拥去超市抢购矿泉水;又过了3个半小时,11日下午两点半,市政府才召开记者会,公布水污染的消息,其时兰州城里的矿泉水,已经被抢购一空。
这其中的时间差非常刺目:为什么14个小时以后,水厂才向政府报告?倘说企业本就是利欲熏心,本能地就要拖延赖账,那依靠市民的供养才能运转的政府,为什么也要等7个半小时,才向公众通报呢?干什么去了呢?
不难想象在干什么:一级一级地开会商讨、咨询核实,即便明确了不能隐瞒、必须公告,也要留出时间斟酌措词,免除麻烦。程序不能僭越,形象也要维护,各种要承担的责任,更得剔分清楚……可是,就在这一类权衡从容展开的同时,数百万人正喝着有毒致癌之水这个严重的事实,却被忽略了。有记者根据官方公布的时间表,判断那7个半小时中,有大约两小时被用来斟酌政府的措词。记者会上的公告,将事件定名为“4·11”—而非实际发生的“4·10”—事件,又将苯超标的数值公布为78—而非实际测得的118~200—微克/升,就都确凿地证明了,斟酌的程度相当大。
“岁月号”的船长之所以人神共愤,是因为他明知一船人的生命遭遇威胁,却背弃职责,延误真相的公布,只顾自己逃命。明知数百万人正在饮用有毒致癌之水,却拖延20多个小时才对社会公布部分实情,面对如此情况,我很难不联想到那位卑劣的韩国船长。从水厂到政府,那些闭门权衡的人士中,有多少人悄悄地通报了亲友?那中午之前就在微信圈里迅速传播的消息,又有多少正是这样散出去的?这样的人,与那用广播要求旅客留在船舱,自己却通过专用楼梯爬上甲板逃生的韩国船长,有什么差别?
以世界之大,中国人之多,谁都不能保证不出事情。但是,出了事情以后不隐瞒、不推诿,以民众和大局为重,妥善处置,却是各级官员应该做到,也能够做到的。在多数时候,相比于已经发生的灾祸冲突,官员的隐瞒真相和拖延推诿,是更伤害社会,也更激怒公众的。为什么三令五申之下,许多官员依然习惯性地隐瞒推诿、支吾其词?关键的原因之一,就是究责的方式失了准心:只问出了什么事,不问出事以后怎么做,在追究事发前是否渎职的同时,却放过了事发后的是否继续渎职。可是,如果连现行的渎职都不追究,怎么可能刹得住由来已久的尸位素餐、行政腐烂之风?
应该重新定义渎职罪,把出事后是否隐瞒推诿列为第一条。借用韩国总统的狠话,这是“形同谋杀”的大罪,它不只“谋杀”当事的民众,更大面积地“谋杀”人民对社会和国家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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