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长约36公里的堤防工程,开工至今7年多,本该早早完工,如今却成烂尾———这就是汕头市潮阳区榕江金关围堤防工程,它还是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之一。
新庙段坍塌地段附近,沙包垒起的防护堤。
2012年2月7日,新庙段坍塌现场。
全长约36公里的堤防工程,开工至今7年多,本该早早完工,如今却成烂尾———这就是汕头市潮阳区榕江金关围堤防工程,它还是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项目之一,修筑期间,发生过7次大坍塌。最近一次大坍塌后,经有关部门勘查显示,该工程目前仍有8公里为危险堤坝。而对岸由揭阳市政府修建的榕江堤防工程,却完好无损。
7次坍塌,仅仅在第三次坍塌时,潮阳纪委部门对时任潮阳区水务局副局长、现港口管理局副局长赵宏展以及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和副队长马和丰进行处分,理由为坍塌期间采砂船违法采砂。但是,这3名干部并不服,称频频坍陷是由于设计单位没有考虑地基处理,才导致金关围堤防在修建期间多次出现坍塌,他们向媒体实名举报,“这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
江堤修筑期间先后7次大坍塌
金关围大堤位于流经汕头市潮阳区关埠镇和金灶镇的榕江之滨,护卫着金灶、关埠两镇27万多人口、6.22万亩农田的安全,全长35.75千米。大堤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计,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
自该工程提出时起,一直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当时规定金关围工程的建设年限是2004年至2008年,汕头市政府要求“一级抓一级,确保在省规定期限内按质按量建设完成”。然而,如此受重视的工程,却一拖七年仍未完工。
金关围堤防工程原定2005年开工,2008年完工。招投标时费尽周折,拖至2006年底,工程才正式动工建设,预计投资近2亿元,预定2009年完工。可是到了2009年,金关围堤防工程只完成工程量的64.08%。转眼间到了2010年底,金关围堤防工程仍未顺利完成。此后,潮阳区政府还将金关围堤防工程列入了2011年“十大民生工程”。
今年3月15日,潮阳区政府办公室发出的一份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显示,在由潮阳区委书记主持召开的金关围堤防工程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要积极筹集资金,尽快启动金关围堤防工程剩下工程量的建设,确保在今年主汛期来临前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并报省水利厅“完工销号”。
据时任潮阳区水务局副局长、现港口局副局长赵宏展以及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和副队长马和丰透露,金关围堤防工程开工后出现7次大坍塌是导致其迟迟未完工的重要原因。此后金关围堤防工程暂停填土施工,迄今未重新启动。
第三次坍塌究责 3干部受处分
在建的河堤频繁发生坍塌,谁应该为事故承担责任?
第三次坍塌(2010年1月28日,玉路段坍塌306米)引起媒体关注后,广东省水利厅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后得出结论:非法采砂改变原河床形态是造成该次险情的主要原因,“河床在坍塌段已形成一个长约800米、比原河床深6-8米的深槽,深槽位置靠近堤脚,造成堤脚临空;再加上原堤段地质条件差、地基下卧深厚淤泥层,发生坍塌时为退潮期等因素,造成堤脚在被掏空的情况下出现整体坍塌。”调查组调查到2007年10月开始至玉路堤段坍塌期间,有林某、黄某的采砂船在玉路水域违法采砂合计达八九个月之久,认为应追究相关水政执法部门的失责责任。
据此,潮阳区纪委监察局在2011年5月20日下达了对一批责任人的处分决定:潮阳区水利局(现潮阳区水务局)副局长赵宏展、潮阳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长洪惠强、副队长马和丰及金灶镇2名干部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的处分。
“为什么总共7次坍塌,就第三次处理,其他几次不仅没处理其他人,也没处理我。如果每次都处理我,我还能勉强服气。”洪惠强说。不仅洪惠强不服气,作为分管水政监察的副局长赵宏展也不服气,认为自己是“替罪羊”。“金关围堤防工程其他的多次坍塌事故,并未发现有非法采砂现象,多次坍塌的事实证明该工程就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白白浪费了纳税人的钱,却未见有关部门对设计、监理等工程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赵宏展等3名不服处分的干部所坚持的理由,在一些当地政府文件中也可见端倪。2012年8月20日,潮阳区水务局向汕头市纪委、监察局提交了一份《关于要求撤销玉路堤段坍塌事件受处理人员处分的报告》,报告提出金关围堤防工程基础软弱未处理是坍塌的主要原因、榕江河道并非潮阳区管辖等理由,“恳切要求市纪委、监察局依法、依规、量情撤销对潮阳区水务局和金灶镇有关人员的处分”。
2011年8月17日,金关围堤防港内村段出现了174米堤段滑动位移的坍塌现象。在8月19日汕头市水务局的18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及金关围堤防工程按50年一遇标准需将原来约1.32至1.58米的堤面加固加高至4.49米,“由于财力原因,设计时没有考虑基础处理”,由于地基软弱、堤基淤泥层较厚、退潮等主要原因造成堤位失稳而滑动位移。
2012年2月17日,汕头市政府应急办出具一份报告对“在建过程中发生坍塌和局部滑动位移情况”的原因中解释:客观原因是,金关围全堤线基本筑于软弱土基上,地质条件较差。主观原因是该堤段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未能根据现场实际地形和地质情况及时、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变更调整方案,采取必要的基础加固措施。
汕头市纪委责成调查一再坍塌原因
收到处分决定后,赵宏展、洪惠强、马和丰三人便开始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复审、撤销处分。马和丰翻出厚厚一叠速递回执告诉记者,两年来,他们寄出的实名申诉材料多达四五十份,光是打印、复印和邮寄费用就自掏腰包花费数千元。2011年10月27日,潮阳区纪委作出复审决定,认为“处理认定移送的事实材料没有出入”,维持原来的行政记过处分。
三人仍不服,继续向上申诉,直至今年3月13日,汕头市监察局作出复核决定:对于赵宏展提出在调查过程中如实反映问题遭遇恐吓和伤害,潮阳区公安分局已经对此展开调查;对于赵宏展提出申诉认为金关围堤段一再坍塌的问题背后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和问题,汕头市纪委已经责成潮阳区纪委展开调查。“以上问题查明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但是,对于赵宏展的处理“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并报省纪委、监察厅同意,对原处分予以维持。”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赵宏展认为,设计单位———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在设计时没有考虑地基处理,留下了致命的安全隐患,是导致金关围大堤修建后多次出现坍塌的原因。为此,他曾多次在网络和媒体上实名揭露金关围工程是典型的烂尾工程和豆腐渣工程,希望以此可以还清白。
2012年5月,赵宏展三人的处分期限已满,按规定可以解除处分,但赵宏展等人坚决拒绝“解除处分”,因为如果接受了解除处分,就等于是承认了此前的处分。今年6月洪惠强就“到点”了,要从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的队长岗位上退休。对背上这个行政记过处分他始终耿耿于怀,他最大的希望是在退休前上级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7次大坍塌
2009年12月23日,下地段坍塌150多米;
2010年1月9日,港口段坍塌120多米;
2010年1月28日,玉路段坍塌306米;
2010年11月22日,新庙段坍塌90多米;
2010年12月4日,阳美段坍塌130多米;
2011年8月17日,港内段坍塌174米;
2012年2月7日,新庙段坍塌23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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