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重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于4月10日正式实施,其简化了医院的受理程序,在制度设置上进一步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新《办法》实施来,记者从市中心医疗集团职业病防治院获悉,作为岛城唯一一家可以诊断职业病的医院,他们每年可以诊断大概五六十例职业病,而近两个周诊断数量就猛增到30例。新《办法》只是降低了诊断的门槛,能否被鉴定为职业病,劳动者仍然面临取证难的难题。
[发布]
“开胸验肺”惨剧不会再发生
2009年6月,发生在河南郑州的“开胸验肺”事件令人至今记忆犹新。由于用人单位不配合,患了尘肺的28岁工人张海超无法到职防所进行鉴定,而其他综合类医院又无权对职业病进行鉴定,他只能选择用手术打开自己的胸膛,对肺进行活检,最终确诊为“尘肺病三期”。张海超用这种惨烈方式获得61.5万元的工伤赔偿,也引起了全社会对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的反思。
类似的遭遇也发生在岛城市民王先生的身上。他前年体检时被查出尘肺病,但是厂方怕承担责任拒不提供职业史证明,没有足够证据的他无法到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不过从4月10日开始,王先生只用填个登记表,就可以做职业病诊断,拿到鉴定结论后,他将可以申请工伤待遇,并向自己之前工作的工厂索赔。
[解读]
职业病诊断降低门槛
职业病防治院是岛城唯一一家可以诊断职业病的医院,当年医院设在疾控中心,2006年搬至青岛市中心医疗集团。在职业病防治院主任陈艳霞看来,在卫生部重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降低了职业病诊断的门槛,让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不再受制于用人单位。此前劳动者要进行诊断,要先填写申请书,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下发受理通知书,然后指定医疗机构进行相关医学检查,同时提供职业病诊断相关资料。但由于用人单位的不配合,使得许多应该得到诊断的职业病患者因为缺乏证据,无法通过审核被拒之门外。而新《办法》取消职业病诊断受理环节,劳动者只需填个登记表即可申请诊断。
[医生提醒]
申请程序简化鉴定标准没降
申请职业病诊断的门槛降低了,是不是就意味着,被鉴定为职业病变得简单了?陈主任给出了否定的答案,她告诉记者,如果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可以到市中心医疗集团职业病科的门诊看病,通过门诊医生的查体和问诊,只有少数病因与职业关联不是很明确的劳动者,被建议做职业病的诊断和鉴定。
申请职业病诊断和鉴定,劳动者仍然需要向医院提供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等);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由3名职业病专家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诊断标准,并通过现场查体等方式审核,经过会诊才能最终得出结论。新《办法》只是降低了职业病诊断的门槛,简化了申请鉴定的程序,但并没有因此放宽相关诊断标准,一些坚持要求做职业病鉴定的劳动者最终很可能得出的结论是“非职业病”。
[维权难题]
新《办法》没破解取证难题
按照新《办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医院提供劳动者的相关职业病资料,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的材料时,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新办法特别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职业病诊断机构仍将据实做出客观的诊断结论。
陈艳霞主任称,新《办法》虽然有这些规定,但很难实施。新《办法》要求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提供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等诸多资料。否则做诊断和鉴定的专家根本无从诊断,也就无法据实做出客观的诊断结论。这些资料仍然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劳动者在申请职业病诊断时,有权到所在单位复印,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大部分的单位都对劳动者这种合理要求说“不”。按照新《办法》,职业病防治院有权要求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提交,但职业病防治院本身不是执法单位,没有执法权限,还得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的执法人员求助。
因为职业病先劳动后发病的特点,很多时候职业病诊断都要追溯到之前的工作单位,这时候就需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很多劳动者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跟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连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等凭据也都找不到,无法证明自己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新《办法》规定,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何鉴定职业病?
在哪鉴定?
新《办法》以便民为原则,扩大劳动者选择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劳动者可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此举有助于避免地方机构对用人单位的包庇。
谁来举证?
新《办法》强化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过程中的举证责任:对相关部门、机构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中的协助取证、举证义务进行明确规定。
如何申请?
简化鉴定申请手续,劳动者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以往体检证明和职业接触史等资料就可申请诊断鉴定: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要及时公开信息,保障劳动者享受知情、申请劳动仲裁、异议申诉、选择鉴定专家和隐私受保护等权利。
两周诊断量超去年一半
“近几年,随着劳动防护措施和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的增强,岛城每年新发职业病例在五六十人左右。”职业病防治院主任陈艳霞称,近几年来尘肺病成了岛城新增职业病中的“大头”,每年诊断的职业病中超过60%的是各类尘肺病,其次比较多的是因为噪声引发的耳聋,另外像苯中毒、职业性哮喘、皮肤病等也是青岛比较常见的职业病。2012年,职业病防治院收治住院病人数目在700人至800人之间,门诊量达到了五六千人。
新《办法》实施前后,随着媒体的宣传和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的提高,很多职工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后,主动打电话到医院询问,或者直接来医院进行检查。上周医院共诊断职业病20多例,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职业病防治院时,陈艳霞主任和另外两名专家诊断了10多例职业病患者。据悉,这两周以来诊断量激增,超过了去年全年诊断新发职业病例的一半。陈艳霞主任表示,诊断量的激增与简化申请程序有很大关系。
皮革厂老职工得了白血病
年近五十的孙师傅是岛城一家皮革厂的老职工,在工厂里已经工作了十六七年。他虽然知道每天都要接触的胶黏剂中含有有害成分,但在前些年的体检中,他的身体始终没有发现什么问题。直到前年他被检查出患有白血病,为了给他治疗,家里花光了几乎所有的积蓄,但孙师傅始终没想过,自己的白血病究竟是怎么导致的。直到最近他跟血液科医生交流时,医生得知他曾经在皮革厂工作,怀疑他的病跟职业有关系,建议他到职业病防治院做鉴定。
负责鉴定的专家杨主任称,皮革的职业危害物质有苯、甲苯、二甲苯等,其危害途径主要是经呼吸道吸入和皮肤直接接触。一般多为慢性中毒,主要损害人体的造血系统和周围神经系统,严重者会导致再生障碍性贫血或白血病或有关神经肌肉疾病。
职业病具有潜伏性,我市老的国有石棉制品和建材企业以往的作业环境较差,老职工患尘肺的居多,很多职工经过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退休后才陆续发病。孙师傅被认定为职业病后,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相对应的救助待遇。
年轻机械工患上噪音聋
20多岁的外来务工人员小王在新《办法》实施之前,面临着另外一种困境。他在医院被检查出患有中度耳聋,他马上意识到这可能跟自己之前工作的3家机械厂一天到晚轰鸣的机器声有关。小王称在机械厂上班时,早上8点上班,经常要加班到晚上七八点,中间只有40分钟的吃饭时间,车间内的机器声音特别大,他们工人之间说话要扯着嗓子喊,以至于他们这些工人的嗓门都很大,有时候下班后,耳朵里好像还有机器在一直响。小王到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职业病诊断,他先后到工作过的3家工厂要求复印相关资料,但都被拒绝,这让小王无计可施。但新《办法》实施后,他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最大阻碍不复存在。
市中心医疗集团职业病防治院的陈主任介绍,近年来噪音聋成为继尘肺之后,岛城发病率较高的一类职业病,最开始只是高频损伤,噪音聋患者较容易产生头疼、失眠、耳鸣的症状,继而可能产生精神障碍,变得焦躁易怒,严重的噪音聋患者需要借助助听器才能交流。患者往往是在听不清声音后才到医院治疗,此时耳聋已经达到中度,对于这种程度的患者,目前,噪音聋还无根本治愈的手段,只能暂时通过治疗减轻患者的症状。
大部分农民工不识职业病
记者在李村维客广场和台东步行街附近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记者发现大部分市民对职业病的理解都有偏差,其中大部分外来务工人员都不知道什么叫做职业病,也没有做过职业病的健康检查,而青年人对职业病理解得过于狭窄,他们认为职业病主要是工矿企业中出现,主要就是尘肺,距离他们的生活太遥远。而另外一部分市民则把职业病扩大化,认为自己经常低头办公导致颈椎疼痛,也应该属于职业病,但到职业病防治院申请鉴定时,却被告知颈椎病不算职业病。
接触职业危害职工23万人
根据青岛市卫生监督局调研建立的职业病危害本底信息数据库,青岛市目前有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23万人,岛城机械行业的从业人员受职业病危害最大,其次为制鞋、皮革、箱包制造、轻工、纺织、工艺品珠宝加工和建材行业。其中的农民工占到了接触职业危害群体的一半以上,但能够察觉自己患有职业病的农民工只占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因为缺少劳动合同和其他相关证据,最终能够鉴定职业病成功,享受职业病待遇的农民工比例更小,农民工急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离职前一定要体检
据调查显示,岛城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上岗前体检率为59.75%,在岗体检率为62.62%,而离岗体检率只有15.15%。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工在上岗时和离岗时有要求用人单位给自己体检的权利。但是在现实中,不少职工离岗时根本不知道体检的事情,直到感觉自己身体不适,一查才知道得了某种职业病。
由于职业病一般有相当长的一个潜伏期,许多黑心企业摸准这一规律后,往往在病情潜伏期内便终止了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甚至有些企业发现劳动者可能患有职业病后,就将其辞退。根据国家政策规定,企业对患职业病严重的职工,不但要保证其终生基本生活费,而且对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也应负责承担。
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分清劳动者的健康损害责任,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离岗职业健康检查尽量安排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一个月内,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90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颈椎病鼠标手
未列入职业病名录
记者了解到,此前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10类115种:尘肺13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8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现在拟被增补调整为130种,其中将新增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白斑、爆震聋、冻伤等职业病17种,医护人员因职业暴露感染艾滋病将首次纳入职业性传染病分类中,此次调整将杀虫脒中毒删除,并对16种病种名称进行了调整。网友热议“鼠标手”、“空调病”、肩颈劳损、职业性腰背痛、颈椎病等疾病因难以判断是职业性还是非职业性所致,因此未被列入职业病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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