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媒体调查称,河南登封市君召乡十几名尘肺病人被乡政府买断索赔权。他们跟政府签订协议,把索赔权和追诉权转让给政府,以获得4-5万元的赔偿,据了解,四五万元最多够1人一两年的医疗费。官方称买断尘肺病人索赔权,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基层维稳的不得已之举。
这些尘肺病人们以中老年人为主,死亡将在痛苦中来临,而维权之路已被“买断”。
乔大丰一手拿被政府“买断索赔权”的协议,一手拿洗肺所得的混浊物。
孟军委和妻子乔素英都染上了尘肺病,夫妻俩均以4 .5万元被“买断索赔权”。
临死前,61岁的何新义拒绝家人把他送到医院抢救。一来他不想再往尘肺病三期的无底洞里填钱;二来他受够了呼吸衰竭的折磨,情愿与之“同归于尽”。
2009年9月22日上午,何新义在挣扎中死去。之后,他的遗体被置放在一具水晶棺中,作为一件维权证物,在家里挺了42天。最终,他的女儿和女婿跟乡政府签订了一纸协议,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任何部门和企业要求补偿”,获得了5万元的丧葬费和补偿金。
在河南省登封市君召乡,何新义是可考的被乡政府买断尘肺病索赔权的第一人。在接下来的半年内,他的十几名工友兼病友都跟政府签订协议,把对用工方的索赔权和追诉权“全部转让”给了乡政府,获得了4万-5万元不等的赔偿。
照官方的说法,买断尘肺病人索赔权,是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是基层维稳的不得已之举。而对于这些病人来说,在这点钱被治病花完之前,他们全部被拖过了申请认定工伤的一年期限。他们已无权可维,无路可走。
老汉之死
何新义家住登封市君召乡晋爻村,媳妇死得早,只有女儿何黑娃相依为命。何黑娃成年后,他又招了一个上门女婿。这个勤快的老农生前除了忙农活,还一直想做零工补贴家用。何黑娃回忆说,2003年农历正月,父亲开始到几里外的国安硅砂有限公司打工。
四年之后,何新义身体越来越差,“走路没劲儿,光咳嗽”,就离开了国安硅砂公司的粉碎工地,回到家里治病。“一开始都以为是感冒和肺结核,治来治去不见好。”
直到2008年11月,在位于北戴河的国家安全生产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何新义被诊断为“硅肺———符合三期表现”。2008年11月20日,何新义做了双肺灌洗手术。7天后,他带着一瓶灰白色的洗肺混浊物,和一共9934.75元的票据出了院。
他听说这是职业病,可以找单位索赔,就隔三岔五去国安硅砂有限公司去找老板孙国安。“老板每次都说没钱,我爹就一趟接一趟找。他都是靠走路过去,走着走着就走不动了……”
何新义还试着到君召乡政府求助。“乡干部说你们挣钱的也没想到我们,现在干出病了,凭啥怨我们?”何黑娃说,父亲死前的一年多,既饱受病痛折磨,又受尽冷眼。
何新义死的那天上午,弟弟何云章去乡里找时任党委书记王向民,给批了1000元救助款。何云章感到很憋屈,就雇来一具水晶棺,把何新义陈尸其中,自己从登封跑到郑州,又从郑州跑到北京,闹着要上访。
这让政府颇为头疼。何云章获悉,乡政府曾经试图让电工给何家停电,或者让派出所介入,逼何家埋人。但事关重大,电工和警察都拒绝配合。当时,晋爻村乃至君召乡诊断出的尘肺病人越来越多,他们开始把事情往网上捅。
于是,在2009年10月30日晚,双方签订了买断索赔权的协议。何黑娃和丈夫杨备战是甲方,乙方则是以副乡长郑学卿为代表的乡政府。协议上,还盖着乡政府的公章。
在可以查到的十几份买断协议中,这是唯一一份使用一页A 4纸的,其他都是两页。这份更简单的协议,可以说是后续协议的雏形。
在何新义死去3天后,河南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为其开出了职业病诊断证,他被诊断为“二期+”的尘肺。“我哥早就体检了,他们一直不给诊断证明,直到我哥老(死)了,乡政府给职防所打电话,他们才把证给我。”何云章说。
买断索赔权
君召乡政府的一份情况说明称,从2009年8月起,该乡有10名从事粉尘行业的人员到河南省职防所就诊,被定为可疑职业病患者。之后,又有多人被作出类似诊断。“这些人员及其家属多次聚集到乡政府要求给予妥善解决,在我乡引起了巨大的震动,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慎重研究,专门成立了‘君召乡职业病防治工作办公室’调查此事。”
接着,乡政府包车管饭,组织三批共120余人到河南省职防所检查,确诊26名尘肺病患者。“这让我们压力很大。”时任副乡长的郑学卿分管工业,被指派解决尘肺病人维权问题。
上述政府情况说明称,君召乡在十几年间共有硅砂企业十几家,均为私企,其中数国安硅砂公司为最大。到2006年,国务院下文叫停当地炸山开矿后,硅砂厂陆续关闭。曾在这些企业打工的群众,多为晋爻村和李庄村村民,这些人流动性强,从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建立任何健康档案,河南省职防所只能通过工友间的相互证言和村委会证明来开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同时,登封市劳动仲裁部门经调查取证,也因群众缺乏直接证据而无法确认责任企业。”
这些说辞,何黑娃与乡干部的谈判中也听说过,但她并不认可。“政府杀人案都能破,一个人在不在一个厂里干过活,还能查不出来?”
“他们拿不出任何证据。”时任副乡长郑学卿告诉南都记者。而事实上,何新义的工友们拿出的记工单,找村委会和未患病工友作出的证明,劳动仲裁部门皆不认可。
“他们不依法跟我们签合同做体检,反倒成了保护他们的理由了?”与何新义同村的工友孟军委质疑说。孟军委和妻子乔素英都染上了尘肺病。
2009年12月25日,夫妻俩同时跟君召乡政府签订协议,都以4.5万元的价格被买断索赔权。
虽说协议上写的是一次性补偿,落实下来却是分期付款。直到去年,孟军委才拿到最后一部分补偿金。
在孟军委夫妇与乡政府签协议的先后数月内,晋爻村和邻近李庄村,有十几个尘肺病人与乡政府签了相同协议。大部分补偿金都为4.5万元,也有5万元或4万元。
协议都规定:在双方签字后,甲方(尘肺病人)对侵权者的请求权、债权(即请求赔偿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乡政府),甲方不再对侵权方享受请求赔偿权;甲方在领取一次性补偿金后,自愿放弃就患尘肺病所享有的仲裁、诉讼权利,保证不再就同一事件、任何理由和方式(包括信访)向任何部门和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如甲方违约,补偿金要如数退还给乙方,并支付违约金两万元。
协议同时注明,“本协议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甲乙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均明确无误,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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