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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PM2.5值与满天烟花"齐飞" 宁波市民呼吁:文明过年

  近段时期,宁波持续的阴霾天气,让“PM2.5”成了岁末民众口中的热词之一。与此同时,越来越近的春节脚步,也让不少市民对预想中的“满天烟花”心生担忧。昨天,不少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乱放烟花不但让宁波的空气更添污染,还容易引起纠纷和事故。为此,一些市民呼吁:文明过年,少放或不放鞭炮。

  烟花一放宁波的空气质量将更糟

  80发财运连珠炮,48发开门红连珠炮,20波如意吉祥飞毛腿,49发星光灿烂……前几天,记者走访了江东区的一些烟花爆竹店,虽然还没到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但是这些店铺已经在紧锣密鼓地进货铺货了,有些店家还印制了各类烟花的销售广告单四处派送。

  “前几天路过家门口附近的几家烟花店,发现铺满了大大小小的烟花爆竹,心里总不是个味。”江东区东柳街道的王先生向媒体反映,“问了店家,店家说,根据往年情况,过完春节这些烟花基本上都能卖完,有时还要补货。试想一下,全宁波有多少家烟花店啊?现在宁波的天气又是时不时地出现阴霾,PM2.5值屡屡冲高,如果再任由这些烟花爆竹漫天飞舞,宁波的空气质量岂不是越来越糟了?”

  “春节放烟花是一种年俗,但是有关部门是不是能在燃放总量上有点控制,这样环保与喜庆就能兼顾一点了。”镇海区精英小学副校长马虹亚建议,“这次放假前夕,我们学校还特意在各年级的思想品德课上,要求同学们在春节期间注意环保,不乱放烟花,少放烟花。”

  记者了解到,眼下宁波持续的阴霾天气,已经让“PM2.5”成了众多市民关心的话题之一,而“燃放烟花会不会导致PM2.5值升高”、“环保过节是不是意味着该杜绝烟花”等问题,也成了更多市民的心中纠结。

  燃放烟花还容易导致一系列事故

  “除了PM2.5,我们还担忧那些因为燃放烟花而导致的一系列事故。”说起春节期间那漫天飞舞的烟花爆竹,月湖社区的李大妈至今仍心有余悸,“去年除夕晚上,吃完饭送子女们出门,突然,一个爆竹冷不丁飞到脚后跟炸开来,吓得我差点跌倒。”李大妈说,听小外甥讲,好像是什么“飞毛腿”之类的烟花,飞空后再爆炸,实在太危险了。

  据消防部门介绍,去年正月初一凌晨,一场大火,让鄞州世纪花园小区17幢15楼居民杨女士的家付之一炬,究其原因,就是有人在小区里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惹出的祸,至于像“车窗玻璃被炸出个大窟窿”、“手指被炸伤了”之类的事故更是层出不穷。来自市安监局的信息表明,去年从除夕零时至正月十六24时,全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情21起,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70起。

  专家意见:应在室外空旷处有序地燃放

  “如果短时间内集中燃放烟花,会导致PM2.5值飙升,空气流通快的话,PM2.5值下降速度就快,反之则慢。”宁波环保局污染总量监控处副调研员吴梁介绍,“相比之下,分散、有序地燃放烟花,对PM2.5值的影响就会小很多,对全天平均值影响也很小。”

  记者了解到,烟花爆竹里的粉尘大多颗粒较小,属于PM2.5的监测范围。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粉尘,与空气中的水分子结合后,会产生一种白雾。城市中大量排放的烟尘悬浮物等污染物在低气压、风小的条件下,不易扩散,与低层空气中的水蒸气相结合,比较容易形成烟尘雾。显然,宁波的阴霾天气如果持续出现,且风力不大,那么,短时间内集中燃放烟花的后果,必然会进一步加重当地的空气污染程度。

  就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市消防等相关部门也提出一些防范意见: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的空旷处燃放,管理部门应划定燃放区域。严禁在学校、医院、加油站等公共场所和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此外,市民一定要在了解燃放方法后再燃放,万一燃放中出现异常,不要马上靠近,要明确原因等待一段时间后再处理。

  短评

  同呼吸就要共责任

  为了安全,春节就不放烟花了?空气质量和过年习俗哪个更重要?在微博,在论坛,不少网友为此争论不休。

  一个大家都看得到的事实是,这些年来,我们的“过年”正在与时俱进———从原来单纯注重团圆和吃喝的习俗,逐步向聚会、娱乐、交友、出游、购物等综合性的新习俗转变。正如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节庆委员会主任李汉秋所言,将环境保护和高新科技等元素融入春节,将是今后一个时期中国年俗发展的大趋势之一。

  清新的空气,为大家共享,而环境的污染,也为众人所承担。既然保护环境已经成为大众的共识,何况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人身伤害以及各类事故,是每一个人不愿看到的结果,那么,同呼吸就要共责任,希望大家在尊重过年旧习俗的同时做到文明过年,尽量少放鞭炮或者不放鞭炮。

  相关报道

  2月8日至25日

  今年宁波中心城区可燃放烟花爆竹18天

  记者从宁波市安监局了解到,今年我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从2月8日起至25日,燃放时间共18天,因为没有大年三十,比去年燃放天数少1天。

  根据《宁波市中心城区2013年度春节期间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通告》,划定了中心城区具体的限制区域和禁止区域。具体来说,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除洪塘街道、庄桥街道、慈城镇以外的区域)、鄞州区部分区域(鄞县大道以南、鄞州大道以北、同三高速公路以西、学士路以东四条道路围成区域),在2013年2月8日至2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至正月十六)允许季节性销售与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销售与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燃放的区域和去年没什么变化,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为烟花爆竹常年禁放和禁售区域。具体范围为: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二是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商品交易市场等。

  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经营网点购买烟花爆竹,并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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