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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1.1特大火灾纵火凶嫌是公司仓库保管员

  杭州萧山友成机工火灾系人为纵火,嫌疑人李某已被警方刑拘

  纵火凶嫌究竟是个什么人

  李某,女,48岁,萧山本地人,是公司的仓库保管员

  消防确认的起火点与公司核实后,正是她的工作场所

  1月1日凌晨,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临港工业园区内的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火灾,三名消防官兵在扑救过程中不幸牺牲。

  萧山区相关部门发布消息,经公安、消防部门全力调查,已确认这是一起人为纵火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现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嫌疑人李某,女,48岁,是杭州友成机工有限公司员工,于1月3日落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当“系员工李某纵火”的消息传到友成机工公司时,满场震惊:居然是“人为”,还有,李某是谁。

  公司办公室陈主任也是在跟人事等多方核实之后,才向记者确认,李某,女,48岁,公司仓库保管员,两年前进入公司。

  当记者告诉陈主任,消防昨天最后将起火点锁定为2号厂房2楼东北角,电话那头有短暂的沉默,之后传来一句话:那正是李某的工作场所。

  本报多方查证,经初步询问后,李某承认自己是因可能要被换岗位,心里不舒服才萌发点火报复的念头。

  一个很多人都不熟悉的仓库保管员

  火灾发生后,工厂无法开工,这两天,在“友成”忙碌的多为中高层以及业务骨干,他们组成紧急攻坚组,与大客户们商谈。火灾烧毁了大量模具和原材料,一些涉及到汽车安全气囊的模具无法在数月之内复制,所以直接影响了不少品牌车商的制造和销售。

  当“李某纵火”的消息传到公司时,公司的中高层第一反应是,根本想不起这个人来。

  李某从事仓库保管,与大多数人接触不多。

  陈主任进厂已有十年,他经多方核实后,确认李某到厂不过两年多时间。是公司附近萧山瓜沥的一位农民,文化水平不高,从事的工作难度不大,工作量也小,月薪大约在2000余元。

  陈主任说,公司其实还是蛮欢迎当地人的,在公司里有相当数量的萧山本地人。因为公司建立在此已经有十多年,当地人知道他们是一家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大公司,而且家在附近,人心更稳。

  但是,他实在想不出李某要做这件事的原因。

  一个不敢去深想的“阴影”被证实了

  据说,友成机工株式会社董事局主席增田胜年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反复说“难以置信”。尽管他曾经心中产生过这么个“阴影”,但是不敢去深想。而且发生火灾的1月1日那天,正好是他68周岁的生日。

  产生“阴影”是基于对自家企业管理的信任。

  “友成”一直以来很重视员工的消防和逃生意识的培训。比如公司规定厂区内不能出现明火,一旦发现有员工在车间抽烟要开除。公司也常常组织消防培训,比如公司大部分员工都训练过如何使用灭火机。

  产生疑虑的另外一个原因是,起火的二号厂房其实并不是像有的媒体报道的那样都是易燃物品,相反,一楼大多是大型钢制模具,二楼是塑料原料,也是防火级的,陈主任说,哪怕扔个烟头上去,也不大会着起来。唯独在仓库区域集中摆放了纸质包装箱。

  李某就在这个仓库做整理和统计,平时与人接触不多。陈主任说,他听个别人说李某可能个性比较强,有点脾气的。

  故意纵火罪,罪重可以致死

  火灾发生后,消防和公安经过对火灾现场痕迹的综合分析和多方调查,初步确认为人为纵火,前天晚上李某即被警方控制。

  如果司法机关进一步调查确认李某系纵火,而且主观故意,那么李某所面临的惩罚就相当严重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纵火罪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量刑也要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有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则是十年以上,无期乃至死刑。

  “故意纵火”属于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性质严重程度等同于投毒、爆炸等,属于“严打”范畴。

  记者向多位法律界人士求证,他们都说,李某此举一旦做实,罪可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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