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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重污染企业死而复生

  【村民投诉

  关停两年的炼钢厂重新“开炉”

  “这个炼钢厂的粉尘能飘出好几里,呛得我们附近的老百姓轻易不敢出门、不敢开门开窗,孩子经常咳嗽,呼吸道疾病成为当地人的常见病……我们多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可就是没人管。”昨天上午,舞钢市铁山乡韩庄村66岁的村民王遂亭,指着不远处冠华钢铁责任有限公司的厂房连连摇头。

  在王遂亭的指引下,东方今报记者在靠近工厂围墙的一处高坡上,站在坡顶,就能看到该炼钢厂的设备正在运行,高耸的烟囱冒着浓浓的黑烟。王遂亭说,早在2008年,一些村民就到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也对冠华炼钢厂下发了停止生产的通知。想着终于清静了,环境也会慢慢好起来,谁想这家炼钢厂刚关停了两年,竟然又在今年年初重新生产。想着是企业偷偷生产的,他们就再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投诉,但一直没有回应。现在,附近的5个村庄数千男女老少每天都被这些烟尘折腾得吃不下饭、睡不好觉。

  采访中,王遂亭和其他几位村民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舞钢市环保局在2008年12月3日对冠华公司下达的停止生产通知。在这份停产通知上,环保部门称,冠华钢铁责任有限公司被列入重污染企业范围,责令其立即停产,清除生产原料并拆除生产装备。“政府下令取缔的企业,为啥能在两年后再次生产?”王遂亭等村民十分不解,也很纳闷:难道真的是企业偷偷生产?他们再次生产的背后,是不是有啥见不得光的东西?

  【环保部门】的确该取缔 我们没有强制执法权

  诚如村民所言,这样一个两年前就已经被责令拆除设备并取缔的重污染企业,为何在两年后,又奇迹般死而复生了呢?面对这样的重污染企业,当地的职能部门又为何没有及时制止?带着这些疑问,东方今报记者来到舞钢市环保局。该局主管监察工作的是一位姓张的副局长。对于冠华钢铁责任有限公司的“死而复生”,张副局长也很无奈:能断定这家钢厂是重污染企业,但是目前环保部门还没有权力取缔它。“实际上,对企业的关闭和取缔都需要政府来下文并组织实施,环保局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独立地做出这些决定。正因为如此,虽然该企业停工长达两年多,但至今未被取缔或彻底关闭。”这位张副局长说。

  据其介绍,冠华钢铁责任有限公司是在2002年投入生产的。2005年的时候,国家出台了关停200立方米以下炼钢炉炼钢厂的规定,而冠华钢铁厂的炼钢炉只有118立方米,按理说属于关停企业的范围。但不知什么原因,这家炼钢厂却摇身一变改为生产钢管的铸造企业,由此才逃过了关停的命运。随后,2008年国家又出台了关停400立方米以下钢管铸造生产企业的规定,他们也随即对冠华钢铁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张副局长称,今年4月下旬,舞钢市环保局在检查中发现了冠华钢铁公司重新生产。5月10日,环保局经多次研究决定后,专门向市政府做出汇报,请求尽快关闭淘汰该企业。“一旦得到政府的授权,我们就将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冠华公司采取强制措施。”张副局长说。

  至于这家重污染企业为何能够在停产后重新生产,张副局长表示,环保局也不清楚其中的原因。就在5月10日,该局经多次研究决定后,专门向市政府做出汇报,请求尽快关闭淘汰该企业。

  【工信局

  重污染企业死而复生属“领导默许”

  那么,冠华钢铁责任有限公司为何会“重起炉灶”,难道就不担心环保部门的检查?难道就对两年前的那份停产通知视而不见?对此,该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在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一脸坦然,并称之所以能重新投产,是因为得到了当地工信局的许可。“既然许可了,那就说明我们的行为是合法的。”

  事实的确如此吗?昨天下午,东方今报记者来到舞钢市工信局,见到了该局企业科科长刘连群。据其介绍,如今冠华炼钢厂已经改炼钢为铸造企业,不在国家规定停产企业的范围之内。“至于是否造成污染是由环保部门判定的,工信局无法干涉。”刘科长说。

  随后,东方今报记者电话采访了舞钢市工信局副局长张红丽。电话中,张红丽副局长证实:冠华钢铁公司的确是工信局认可进行重新生产的。同时她还申明:但该钢厂目前已属铸造企业,不在关停之列。

  至于“冠华炼钢厂相关设备并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问题,张红丽副局长坦言:“这可以理解为一种地方保护主义,因为这毕竟是支持企业发展。”同时她还告诉东方今报记者,冠华炼钢厂的重新投产,是得到舞钢市“一些”领导默许的。但对于“默许”重污染企业重新生产的领导是谁,张红丽不愿答复,只是一再强调:“一旦这家钢厂被关停、取缔,势必要影响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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