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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好“大矿”安全之路

煤炭资源整合重组的风潮正在全国蔓延。

继山西全省范围的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启动之后,至2009年12月底,山东省最后20个乡镇煤矿全部上划归市县属管理,全省煤矿单井平均生产能力跃升至71万吨。在刚刚召开的河南省经济工作会上,一份将对646座小煤矿实施兼并重组的讨论稿引起广泛关注,讨论稿提出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煤炭骨干企业对30万吨以下小煤矿进一步实施整合重组。

“大矿保安全”的思路正逐渐被人们接受,然而,如何走好“大矿”安全之路仍有待探索。

产量相当,代价锐减

煤炭资源整合的安全效益明显

2009年山西省煤炭产量达到6.2亿吨,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煤矿大规模停产的背景下,仅比2008年微降4%。去年四季度山西省月均产煤6000万吨以上,重新恢复至历史最好水平。

与此同时,去年1—11月,山西省煤矿事故起数同比下降40%,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2%。

产量相当,代价锐减,去年年初启动的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重组产生了显著的安全效益。截至目前,山西省矿井数由整合重组前的2600座压减至1053座,平均单井规模由30万吨/年提高到100万吨/年以上,70%的矿井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的小煤矿已被全部淘汰,保留矿井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这一巨变,符合世界煤炭产业发展规律。据有关测算,煤炭产业集中度每提高1%,百万吨死亡率就下降0.58%,煤炭产业集中度提高的过程,也是安全生产水平提高的过程。至1月4日,山西省煤矿企业主体由整合重组前的2200多家减少到130家,形成了4个年产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个年产5000万吨级以上的大型煤炭集团。而该省的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则由2008年的0.47下降至2009年1—11月的0.24。

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煤炭资源重组整合,这一巨变,并非只在山西出现。2005年—2009年8月,我国关闭各类小煤矿1.2万多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亿吨/年左右。去年8月1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总局等14部委联合发文,就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十一五”期间,各地区一律停止审批(核准)生产能力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新建项目,各产煤省(区、市)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当地小煤矿退出标准和退出时限。

据国家能源局副局长吴吟介绍,近年来我国煤炭产业集中度每年提高1%以上,在煤矿产量逐年上升的条件下,煤矿生产事故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05年煤矿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为5938人, 2009年已经降至2700人左右。

产能扩大,隐患相加

资源整合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终点

去年10月25日,山西省朔州市19家民营集团首批领到崭新的《采矿证》,这不仅标志着全省煤矿换证工作全面启动,也标志着被整合矿井复产大幕的拉开。在国内煤炭市场不断升温,煤炭需求旺盛的时候,煤矿新旧主体交替,安全生产压力巨大。

在一次整合煤矿井下调研时,山西焦煤集团旗下某公司经理赵建明突然发现着火迹象,他迅速通报矿方和地方政府,并立即指导科学灭火,才避免了一起重大灾害事故发生。

煤炭资源整合重组的对象是中小煤矿,而中小煤矿正是生产工艺落后、安全隐患集中的区域,整合了它们的产能,同时也“整合”了安全隐患。如果不对新整合矿井进行安全生产评估、改造,资源整合重组的安全效益不可能实现。

山西焦煤集团在这次资源整合重组后,一下子增加了70多座煤矿。如今,山西焦煤已派出500多名管理人员进驻各整合煤矿,每一矿井都制订专门整改方案,一矿一案。汾西煤矿20多名近几年退下来的老工程技术人员也被请回来,帮助新重组矿井安全会诊。

据了解,春节前山西省还将有100多个煤矿完成采矿证换发工作,1400多座过渡性生产的小煤矿要在2010年基本关闭到位,600多个煤矿需要按照质量、安全标准化进行改造、建设,整合主体到位后,人员配置、员工培训等要相继展开。

煤炭资源整合重组启动以来,山西省政府出台了几十份相关文件,其中1/3份文件专为安全改造、管理而发,大多数涉及安全生产。例如,提出整合主体进驻要做到“六长到位”(即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队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即各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片负责,五人一组,每组负责五个矿井)等硬杠杆。凡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有关证照不齐全有效、隐患不明或隐患未得到治理的煤矿,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复产或建设。

地质复杂,规模扩大

大煤矿并非“诺亚方舟”

在山西省西山煤电斜沟煤矿井下,国内首套千万吨级成套综采设备正在紧张安装,该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后,可使井下作业面人数大大减少,安全生产条件也将得到增强。山西省副省长陈川平说:“兼并重组整合后的保留矿井都将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进入“大矿”时代,煤矿就绝对安全了吗?去年2月22日,年产5000万吨的山西屯兰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74人遇难。去年11月21日凌晨,黑龙江鹤岗煤矿发生瓦斯突出事故,108人遇难。2009年,我国发生的四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中,就有三起发生在大型煤矿。事实证明,大矿也并非“诺亚方舟”。

我国煤炭开采地质条件复杂,露天煤矿比例仅占5%,最深的地下煤炭开采作业面已深达1350米。随着我国对能源特别是煤炭需求的不断增长,许多大型煤矿正在向高瓦斯、瓦斯突出矿发展。

“虽然大矿拥有优质的资金、技术、设备、管理资源,安全保障水平较高,但地质条件千变万化,大矿也不可能绝对安全。相反,由于生产规模大,一旦发生事故,造成的人员损失也相对较大。”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姜智敏说。

经过调查,去年三起发生在大矿的事故原因无一例外被定为责任事故,管理混乱、安全监管不到位是共同的问题。在鹤岗矿难事故现场,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说,小煤矿遇到的许多问题,大煤矿同样会遇到,对大矿甚至现代化矿井的安全水平不能估计过高,不可盲目乐观、掉以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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