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湖南娄底涟源市金石乡安监站站长袁军再次把辞职信交到涟源市煤炭工业局,这是袁军第三次以书面形式请求辞职。
前两次,袁军的辞职信都被退回。这一次,袁军在辞职报告中婉转写道:身患疾病,请求休假一年。局里再次拒绝了他的请求。
自2009年1月以来,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下辖的48名乡镇安监员,先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辞职。
2005年10月,山东省龙口矿业集团梁家煤矿对65名安监员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准军事化训练,图为安监员训练过程。安监员的工作很重要,对他们的物质生活保证是保证其工作积极性的前提。
在外人看来,煤矿安全监管是个肥差。安监员为何集体辞职?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得知,经济窘迫,只是涟源市乡镇安监站暴露的问题之一,问责严厉、工作没有安全感似乎才是辞职背后的主要原因。
严厉问责制下安监员的生存状况
2008年12月17日,涟源市伏口镇挂子岩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18人死亡。事故发生后,涟源市政府对一名安监员和一名驻矿干部当场做出下岗处理,且有两人被停职。这成为引发安监员集体辞职的导火索。
涟源市乡镇安监站成立于2004年,主要负责监管煤矿安全生产,由涟源市煤炭工业局管理。全市共有12个乡镇安监站,在完成日常检查等各项工作的同时,还受理生产安全信访案件、事故隐患举报,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涟源市煤炭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48名安监员中,有2名受到严厉处分,其中一名被开除公职,一名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煤炭行业,安全监管的问责力度最大,安监工作就像走钢丝,随时都有危险。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2009]16号转发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发生1起较大事故,所在乡镇煤矿安监站站长就地免职,对所在乡镇分管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市直管煤矿发生1起较大事故,对市直安监站站长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年度内发生两起较大责任事故,市直安监站站长就地免职,煤炭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而这仅仅是针对安监站站长的问责。
一些安监员称,细致甚至繁琐、严厉的考核办法,常令他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以安监员下井检查考核为例:安监站人员下井每人每月不得少于10次,每少一次扣100元,凡发现弄虚作假,每次罚款3000元,年度内个人累计两次或单位累计4次,个人实行下岗,同时取消站长、副站长全年津贴。
低薪能否养廉?
查阅现行各类管理制度,有许多是针对安监人员与管理对象——煤矿老板勾连而设计的。湖南某市一位分管经济工作的副市长说,实际上,基层工作的安监员收入较低,如果与矿主勾结在一起,形成一个利益整体,会使监管形同虚设。原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也指出,非法小煤矿存在的问题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和矿主有权钱交易。
2003年,娄底市委原书记蔡力峰整肃“官煤勾结”黑幕。涟源市纪委经过调查,发现安监系统存在不少问题:个别安监站站长仅收受几千元就敢替非法开采的煤矿转为合法矿;少数相继发生过事故的煤矿,矿长送去1000元就可避免停产整顿;有的煤矿连续两年未执行年检,安监站站长收取2000元后帮助补办了相关手续。
“为了严厉监督安监员,局里才制定那么多制度与考核办法。”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一名干部告诉记者,通过几年实施,监管效果还是不错的,没有安监员以身试法。
我国煤矿安全监管的格局,是国家督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就湖南而言,分别在几个重点产煤地区设立了煤矿安全监察局地方安全监察分局。管理娄底和邵阳两个地区煤矿生产的湖南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娄底安全监察分局,只有20多名工作人员,根本无法顾及县(市)乡的煤矿安全管理。日常的煤矿监管工作,自然落到了乡镇安监站。
“仅从工资待遇来说,安监员还不如挖煤的。”在当地,一个矿工每月能挣3000元。袁军告诉记者,他每月的工资不足1200元,这几乎是涟源安监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而这48名安监员中,30多人有中级技术职称,且工龄大多在15年以上。
据了解,安监员属于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其待遇和涟源市煤炭工业局职工一样。
涟源市煤炭工业局安监大队队长张加升告诉记者,这些经验丰富的安监员,一旦走出去,还是很有市场的。有事实为例,一名安监员辞职后被请到贵州一家煤矿做矿长,年薪50万元,还配一部车。如此大的收入反差,令部分安监员心有不甘。
据悉,这些安监员中,有不少家庭小孩正在上学,经济压力可想而知。
辞职的冲动
“在别人看来,我们的待遇不差。但没人能理解我们背负的精神压力。”一位安监员说,如果能换个岗位,哪怕少拿点工资也愿意。
工作中,为了更好地履职,这些安监员通常会被交换到异地上班,这也增加了他们上班的成本。同时,安监员的生活长期没有规律,也给他们的身体带来莫大的伤害。今年3月,张加升所管的安监大队,两名职工被查出患有糖尿病和冠心病,这两位安监员长期在安监站上班,“下井随身都带着药”。
张加升说,现在没人愿意当安监站站长了,“他们觉得责、权、利完全不对等”。一名安监员告诉记者,他已经有3个月没发工资,5个月没报费用了。张加升队长在枫坪镇安监站督查工作时,一位安监员向他借了200元交手机费。
据了解,2007年时安监员还可以“下海”;到了2008年,为保全队伍,局里就下达行政命令,所有安监员不得辞职,即便是请病假,也只能在涟源市内就医。
安监员集体辞职,引起涟源市煤炭工业局的高度重视,局领导为此多次向涟源市委、市政府汇报,寻求解决之道。张加升告诉记者,涟源市近期准备出台新措施,着力解决安监员工资低的问题。
完不成的安监任务
在涟源,煤矿安监流行一句话,安监员要有“机器人般的体力,圣人般的智慧和品德”,同时需要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乐观向上的心态。
一名安监员告诉记者,他们的工作被误认为是在“找茬”。有些煤矿“带病”违规生产,安监员在下达停产整顿通知无效的情况下,会去锁煤矿的门。这时候,煤矿就会与安监员发生冲突。一位安监站站长说,大多数安监员都有被人谩骂的经历,有几个安监员为此还挨过打。
“我们没有执法权”,这位安监员说,他面对的是煤矿这样一个有钱有势的强大个体,“他们(煤矿老板)富得流油,有的关系通天。”
一位安监站站长说,如果发现煤矿存在安全隐患或违规生产,只能向安监大队报告,督促其整改。“但如果煤矿硬是和你对着干,安监员一点办法都没有。”
而安监员的作用到底有多大,这也是许多安监员面临的困惑。从法律上讲,每年下发的诸多文件,在一些地方难以执行到位,但责任追究时,却是失职、渎职的依据。
记者了解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年5月召开的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原则通过了《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指导意见》。而截至2008年年底,全国共关闭小煤矿1.2万处,累计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亿吨左右,全国有17个省区市开展了“以大管小”工作,已整合改造小煤矿1119处。其中,兼并、收购小煤矿801处。根据任务安排,到2010年年底,全国最多允许保留年产能在30万吨以下的小煤矿9952处。这势必带来巨大的利益调整。
娄底市煤炭局副局长周伟透露,到2012年,按照国家政策,娄底还要关闭一批年生产能力在3万吨以下的小煤窑。
“但娄底的煤炭产业占全市经济的半壁江山,娄底不可能不产煤,不开矿。”据了解,涟源年产原煤400多万吨,是全国100个重点产煤县(市)之一,税费近4亿元。煤炭成为涟源的支柱产业。
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涟源市现有矿井97对,其中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多达46对,大水及水患威胁矿井19对。为监管好这些矿井,涟源市煤炭工业局等相关部门每年下发的文件超过300个。
据官方统计,1993年至2002年,娄底市各类煤矿平均21天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事故,每152天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2002年,全市煤矿发生事故89次,死亡243人。涟源在娄底产煤最多,死人也最多。1996年至2002年,涟源因煤矿安全事故死亡594人,平均每年85人。而这个数字,近几年在不断下降,2006年死亡66人,2007年死亡34人,2008年人死亡53人。
周伟坦承,在娄底抓煤矿安全生产,就像一个老师带领一群有智障的孩子过马路,“总会有危险发生”,一旦发生了事故,总得有人被问责。
而娄底市安监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干部却认为,一方面,娄底经济发展离不开煤,另一方面,国家一再要求关闭小煤窑,降低煤矿的伤亡人数。“这种矛盾之下的安全监管,让安监员很难做”。
在他看来,辞职的根源在于,“安监员是在被动做一件不可能做好的任务,且必须担责”。
周伟说,要想留住这些安监员,当地政府应该切实提高安监员的工资待遇,并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要让他们(安监员)既有安全感,更要有责任感。”一位安监员说,他最怕过节假日。对有节无假的安监员来说,节假日意味着要坚守岗位,不能与家人团聚。因为确保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是他们的职责所在。
◆安监员辞职源于“权责利失衡”
在外人看来,煤矿安全监管是个“肥差”。然而,自今年以来,湖南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下辖的48名乡镇安监站安监员,却先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辞职。(5月25日《中国青年报》)
安监员纷纷提出辞职的第一个原因是收入与付出不相称。在当地,矿工的月工资在3000元,而涟源安监员的平均工资不足1200元。收入差距太大,使安监员们的心理很难平衡。尤其是,安监员们还是有一定技术与经验的人员,过低的收入令他们丧失职业尊严感。不过,更进一步看,安监员纷纷提出辞职的深层次原因,还是其权能与责任的不相称。
一方面,地方政府面临着上级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强大压力,这些压力会全部转嫁到这些最基层的安监员身上。为监管矿井的安全生产,涟源市煤炭工业局等相关部门每年下发的文件超过300个。这些文件向安监员、安监站施加了巨大责任,也有相当严厉的问责机制。
按理说,如此严格的制度设计是必要的。但是,基层安监站、安监员对于煤矿所能行使的监管权力,却是相当有限的。在涟源市及更大范围的娄底市,煤炭生产是最重要的产业,而官员们的主要考核指标是本市的GDP增长率,这个增长率主要依赖煤炭产业的贡献。也因此,大大小小的煤矿经营者会与大大小小的政府部门,形成密切关系。在这样的制度环境下,政府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难以得到有效执行。一些煤矿对政府的相关法规视若无睹,违法违规活动就广泛地、严重地存在着。面对这种情形,基层安监机构必然捉襟见肘。
对此,安监员没有被授予足够的监管权力。比如,有些煤矿“带病”违规生产,安监员在下达停产整顿通知无效的情况下,去锁煤矿的门。煤矿与安监员发生冲突,其执法权、甚至人身安全,通常得不到有效保障。
凡此种种原因,导致基层安监机构人员压力太大,无法安心工作,提出辞职。这一个案是各个领域的基层监管部门的困境之一。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社会体系,政府设立了诸多监管部门。但上级政府的监管部门通常不进行直接监管,直接监管的责任全部压到基层监管部门。这些机构级别低,人员收入低,并常常置身于复杂的政商关系网络中,监管责任却十分重大,是第一问责对象。这导致监管行为扭曲,或者是滥用权力肆意寻租,或者是放弃监管。
因此,治本之策是解决监管体系这种“头重脚轻”的格局,解决监管机构置身于复杂政商关系中而难有作为的那种无力感。政府其他部门默许煤矿违规经营,却要求一个部门进行监督,那监管的权威就会被稀释殆尽。
◆"问责严厉"不应成为安监员集体辞职的理由
2009年1月以来,湖南娄底涟源市煤炭工业局下辖的48名乡镇安监员,先后以各种理由提出辞职。据记者调查,经济窘迫只是涟源市乡镇安监站暴露的问题之一,问责严厉、工作没有安全感,似乎才是辞职背后的主要原因。一些安监员称,细致甚至繁琐、严厉的考核办法,常令他们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从安监人员一方看,问责严厉、又没有工作安全感,确实值得同情;但从公众一方看,安监人员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又何尝不是公共安全的福音呢!长期以来,人们习见的是无序的非法开采,疯狂的盗挖盗采,悲惨的矿难事故。如果安监人员都紧张起来了,或可有效遏制种种不法行为。那为什么众多基层安监人员非但没有产生职业荣誉感,反倒集体辞职呢?
基层安监人员很难真正产生职业荣誉感。一则,面对“富得流油”、“关系通天”的煤老板,他们即便勉强有所作为,煤矿强大的游说能力也往往能使地方政府官员为之说话,而使得他们的努力化为乌有。再则,现行问责制度一经启动,基层人员往往是最先被抛出去的一群,这样的权责不对称也让他们常产生职业迷惘。职场如棋局,越小的棋子越是最先出局,哪里来得及培养职业荣誉呢?
此外,安监人员的公众形象似乎也不大好。坊间往往因其工作性质而对其有过度想象,或认为其勾结煤老板,沆瀣一气,权力寻租;或认为其假国家权力之威风,颐指气使,到处揩油,因此有“肥差”之说法。如此负面形象既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也就很难在短期内被洗刷。
没有职业荣誉感支撑的安监人员,加之缺乏合理的薪酬回报,当然就不能持久了。出路要么是与矿老板同流合污,要么在夹板气中苦苦坚持,否则就只能选择离开。从这个意义上,我很理解这些集体辞职的基层安监人员。至于问责,其实并不是他们集体辞职的重要理由,至多不过是一个由头罢了。
事实上,基层安监人员也不是完全没有职业积累。以他们对于矿上业务的熟悉,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经验,以及与监管部门熟络的人脉,完全可以获取更丰厚的报酬。报道中就提到,涟源一名安监员辞职后被请到贵州一家煤矿做矿长,年薪50万元,还配一部车。只不过,这样的职业积累很难转化为职业荣誉感。
我国目前的行政问责不是多了,而是十分有限;不是过于严厉了,而是很多情况下尚显轻飘。严厉问责不仅有助于推动公共福祉的实现,也是对行政人员负责任的表现。所以,问责严厉也不应构成安监人员集体辞职的理由。
这起事件也提醒有关部门,不仅要建章立制、强化问责,也要注意一点一点地培养职业荣誉感;即便是强化问责,也需要不断完善,平衡权责。此外,更要在地方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做好取舍,不能让基层安监人员成为经济发展冲动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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