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重要论述再次明确了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和基本任务,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全面落实,以安全生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安全生产总体稳定、趋向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完善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布局。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历次《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论述,指明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方针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在中央精神的指导下,我们认真总结国内外实践,初步探索形成了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形成了由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所组成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形成了以12项治本之策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政策措施体系;明确各方职责,形成了中央与地方相结合、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互动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着眼长远立足当前,形成了中长期奋斗目标和年度控制考核指标相衔接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体系。针对煤矿瓦斯事故多发和小煤矿过多过滥、非法违法严重问题,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了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针对工业和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较多问题,持续深入地开展了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地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努力下,事故开始逐年下降。2003—2006年全国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下降1.7%、0.2%、7.1%和11.2%,2007年1—9月全国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6%,2006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与2002年相比,2006年亿元GDP事故死亡率由1.33降到0.56,10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4.05降到3.3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13.7降到6.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4.94降到2.04。各省(区、市)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普遍有所改善。
全国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反映我国安全生产水平的一些重要指标与先进国家相比差距较大;一些地方和单位整顿关闭、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等工作措施不落实,成果不巩固,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影响制约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历史性问题尚未全部解决;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着一些明显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任务艰巨而繁重。
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面临的挑战
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我国是一个正处在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的大国,重点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基数很大,地区、行业和企业间发展不平衡,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从2005年下半年到2007年底,累计将关闭小煤矿1万处以上(约占2005年初全国小煤矿数量的45%),全国仍有大小煤矿约1.9万处(其中在建煤矿3900余处)。目前,全国有金属和非金属矿山约9.74万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约2.1万户,烟花爆竹生产企业5800多户,建筑施工企业约7.17万户。道路和水上交通、铁路、民航等快速发展,交通运输单位、车辆等交通工具、运输及营业里程急剧增长,全国公路通车里程348万公里(包括乡村道路155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1.48亿辆。当前,一方面,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企业扩大规模、增加生产的冲动强烈,一些地方和行业“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单位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转)现象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压力很大;另一方面,生产力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一些企业安全保障能力相对低下,特别是一些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小冶炼、小作坊等,技术和装备落后,现场作业人员多,管理混乱,隐患严重,事故风险很大。
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认清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强化忧患意识。一个时期以来安全生产虽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群众日益强烈的安全愿望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持续快速发展的经济建设与相对薄弱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之间,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内在要求与社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仍然较低的现实状况之间,以及在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劳动者素质等方面,矛盾突出而且相互交织,困难和问题很多。研究表明,工业化进程中客观存在着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发达国家普遍经历了从事故多发到渐趋稳定、逐步下降、最终实现根本好转的安全生产周期。“安全发展”既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现实要求,同时也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的历史过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当前以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里,我国安全生产都将表现为总体稳定、趋向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我们必须意志坚定、作风顽强,坚韧不拔、持续不懈地抓下去,要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在困难较多的时候,要注意防止和纠正悲观失望、畏难泄气情绪,始终保持积极向上、开拓进取的锐气;在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安全形势趋稳趋好的时候,尤其要保持头脑清醒,认清存在的差距和潜伏的危机,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居安思危、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切实有效地把安全生产事业向前推进。
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新矛盾新问题
安全生产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管理水平等因素的综合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对于安全生产具有根本性作用;但是,安全生产也反作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前提和保障。我们不能坐等和期望经济社会发展了、安全生产状况就自然而然地好转了,必须主动进取、超前防范,千方百计改善安全状况,努力提高安全水平。我们要深入研究解决工业化加速推进,工业集中度提高和城市规模扩大之后,如何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研究解决在信息化条件下,如何使安全生产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研究解决城镇化使大量农民转移劳动岗位、产业工人队伍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如何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技能,加快培养煤矿等重点行业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研究解决在市场化条件下,如何正确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到位;研究解决在国际化环境中,如何扩大安全生产领域的对外开放,既要学习借鉴国外安全生产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又要防止低端产业大量转移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防止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安全生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应有之义。按照2004年初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目标,2007年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主要指标有一定幅度下降;到2010年即“十一五”规划完成之时,要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力争到2020年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工业化之时,实现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安全生产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上述目标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坚强决心,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的安全生产具有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和后发优势,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一定可以实现预期目标,缩短先进工业化国家普遍经历的事故多发期。
进一步明晰思路,扎实推动安全发展
2008年及今后五年,是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在稳定好转的基础上实现明显好转、并向着根本性好转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安全生产工作机遇与挑战同在。我们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总结借鉴国内外实践经验,完善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继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发展。健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目标指标和监管监察体系,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评价,落实政府和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和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机制,促使企业责任主体和政府监管主体落实到位,构建长效机制。把煤矿瓦斯治理向煤层气抽采利用深化,加快煤矿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根治根除瓦斯以及透水、火灾、顶板等重大灾害。巩固发展整顿关闭攻坚战成果,按照“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全国小煤矿数量控制在1万处、产量控制在7亿吨的目标,建立小煤矿正常的退出机制,坚决关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规范整合技改,推动煤炭工业的现代化、规模化。结合行业特点和地区实际,持续深入地开展工业、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从企业、政府两个层面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完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广泛开展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活动。结合行业特点和地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尤其要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一段时间里集中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贯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问题,把安全生产纳入发展规划同步实施,加快调整结构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抓紧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大力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指导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提升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严格、依法从政,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勤勉敬业、任劳任怨,切实转变作风,做到求真务实、深入细致,主动接受监督,做到廉洁执法、公正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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