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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剖析台湾客车侧翻特大事故深层原因(上):道路及设施问题

  导 语

  近日,我国台湾地区发生一起旅游大客车侧翻事故,事故造成 33 人死亡、 11 人受伤。据媒体报道,事故发生地在台北市南港区高速公路转弯路段,车辆失控擦撞护栏后向右侧翻至路边坡下。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反映出管理方面哪些深层次问题?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邀请业内专家进行了分析。

  2 月 13 日 21 时 12 分,台北市蝶恋花旅行社承租一辆牌号为 ZZ - 780 的旅游大客车(台湾友力通运有限公司所有, 1998 年 4 月生产),搭载 44 人赴台中县武陵农场旅游,返回途中行经台北市南港区高速公路转弯路段(国道 5 号接国道 3 号南下车道)时,车辆失控擦撞护栏后向右侧翻至路边坡下,造成 33 人死亡、 11 人受伤。

  (注:台湾地区国道的概念与大陆不一样,文中的“国道X号”是高速公路编号)


▲ 事故现场示意图


▲ 事故现场

  台湾这起特大交通事故背后隐藏了诸多问题,来看看专家们的分析。

  道路及设施是否存在问题?

  香港道路安全及交通工程顾问 邝子宪:

  长直线接急弯是安全隐患。从道路线形分析,事故路段发生在从国道 5 号转往国道 3 号的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匝道。 70 到 80 米的匝道半径不算很急,但这不是普通立交匝道,而是高速公路主线的延续,直接使用单喇叭布局,存在长直线接急弯的隐患。驾驶人刚从国道 5 号连绵的隧道群出来,容易忽略双车道高速公路主线一下子变成小半径匝道。这类问题一般需要在前方开始实施较强的综合措施,令驾驶人了解适应。

  弯道处护栏强度不足。据谷歌街景 2012 年记录的信息来看,弯道沿护栏存在很多擦痕。弯道前方左侧有一道防坠网,也可能影响驾驶者判别前方急弯的路况。这路段的护栏在桥梁段附加钢梁,但桥梁完结后就变回看来是高 80 公分的新泽西护栏,对应美国护栏等级的 TL - 4 左右,虽然有一定的拦阻效能,但未必能够拦阻大巴等十多吨以上的重型车。香港桥梁或高危路侧一般采用高 1.1 米的新泽西护栏,甚至适用于 22 吨双层客车的 1.5 米高护栏,但作为分隔带时一般也只有 80 公分,因此在急弯也不乏重型车翻覆的例子。其实除了桥梁,其他高危路侧也应将护栏加高至最少 1.1 米,达到适用于重型车的 TL - 5 等级,同时考虑改用翻车风险较低的 F 型护栏。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郭敏:

  路侧安全应作为道路安全的整体来考虑。路侧安全,远非护栏可以承担。大陆的标准有同样的问题,虽有努力和衔接路侧安全的概念,仍需将路侧安全作为整体来考虑,非护栏一种设施。此次事故发生地的路侧还是可以利用上边坡位置做 clear zone (路侧净区),至少可做缓冲带。

  路侧安全应考虑驾驶人驶出路外仍能回到车行道,这样的话是损失最小。驶出路外,要让驾驶人能知道,这里的路外是车行道,车行道上做震荡标线驾驶人会感觉到,道路路面边缘做跌落式设计,感觉会更明显。做护栏,往往是道路用缓和的措施无法解决了,才使用护栏。护栏往往能力有限,而且具有破坏性,只是两害相比取其轻而已。这段路选用了护栏,而且用了老式新泽西护栏,且有缺口,这样的护栏是有害的。

  交通诱导失误。事故发生路段的单喇叭互通问题很多。喇叭形互通有个 270°的转弯,会使出口和转弯位置的半径变得很小,且这种构型一定会存在“直线+小半径”的组合,因此,在对驾驶人的告知、诱导,以及视距保障上要做好功课。不过,有时设施上多了,也会带来混乱和误导。这起事故中,有误导的可能性。

  3M 中国交通安全系统部首席交通安全教育与政策联络官官阳:

  路灯勾勒的道路走向在弧度顶点断裂,导致司机误判道路线形。通过仔细观看事发车后面跟随车辆上拍摄到的视频,我们可以看到,照明段的路灯在弯道的第一个顶点处失去了连续性,路灯照明不是沿着车灯的照射持续开发路况,有层次感,而是强势地控制了司机眼球,超越了司机对轮廓标的关注度,在弯道的圆弧顶点消失的时候,司机会误以为弯道结束了,于是没有及时再控制车速和调整驾驶方向,大客车驾驶眼高(从瞳孔点至地面的垂直距离)高,离路灯近,对路灯的反应会高于轮廓标。这就是人因技术中提到的逻辑公理问题,司机看到的东西要符合道路延展的逻辑,反逻辑时,就会出危险。

  这也是为什么 MUTCD ( Manual on Uniform Traffic Control Devices :统一交通控制设备手册)对弯道线形诱导标的距离根据车速和弧度有设置变化的数据要求,在每一个点,司机要至少看到三块线形诱导标志,任何一个断点都可能因误导而杀人。

  因此,从录像中很明显地可以看到,路灯因为弧度的问题,在弯道顶点出了行车记录仪的视区,就是这个断点导致了司机错误的判断。弯道前如果只是用一个高度低的黄闪,然后依靠轮廓标和线形诱导标志,就会好多了,这种连续的路灯,应该在后面半程渐次降低高度,勾勒出符合动态视区的透视效果。


▲ 就是这个位置,路灯形成的连续曲线再往前有个断点,司机就是对这个地方判断出错了


▲ 从这个位置开始,司机没再踩刹车了,上图中还在踩刹车

  其实,事故发生的这段路明显是事故黑点,所以用路灯改善了照明,但是忽视了进程的连续感受和视觉优势物与道路线形的一致性。打个比方:这就像个楼梯,前面特亮,要啥有啥,司机放开胆子往前冲,然后突然撤掉了两节踏步,然后还在梯子扶手上设置个口子。

  美国马里兰大学土木工程博士、逢甲大学运输科技与管理学系所副教授 徐耀赐:

  事发路段安全警告设施不足。针对游览车翻覆事故之路线,我们先来看下面的路线图。


▲ 国道 5 号北上,石碇隧道,STA. 3.7 左右。限速标志 80kph 

▲ 石碇隧道内,STA. 2.9,限速仍为 80kph 


▲ 石碇隧道内,STA. 2.5 ,限速仍为 80kph 


▲ 石碇隧道内,STA. 2.1,限速仍为 80kph ,但多了"前有违规取缔"标志


▲ 石碇隧道内,STA. 1.1 ,限速仍为 80kph 


▲ 出了石碇隧道,进入南港隧道,STA. 介于 0.7 至 0.8 间,已无限速 80kph 之标志


▲ 离开南港隧道,限速 50kph 之标志是针对国道 5 号往国道 3 号北上之匝道之速限标志。

国道 5 号往国道 3 号南下路段仍为直线,故往国道 3 南下之驾驶人必无减速之心态。


▲ 进入国道 5 号接国道 3 号南下匝道路段,全无限速标志,但有一“前方弯道减速慢行”标志

提醒驾驶人,之后有一“警 2 ”左弯标志,紧接着便是急弯路段之限速 40kph 标志

  由此可见,此路段的安全警告设施似有不足,从南港隧道内部直至弯道前皆无限速标志,驾驶人如稍有分心,极易在此路段超速,造成安全隐患。

  除了上面提到的道路及设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专家还就车辆安全性和驾驶人行为进行了分析,具体请阅读本期第二条:《深度 | 专家剖析台湾客车侧翻特大事故深层原因(下):车辆及驾驶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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