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天台发生的火灾事故,导致18人伤亡,18人受伤的悲剧。其中18名伤者中仅1人烧伤,其他都是在逃生过程中造成的伤害,具体说来就是跳楼造成的次生损害。可是,我看当时的建筑,窗口完全没有火焰,当事人完全可以再等上几分钟再跳楼(比如上海商学院是室内火焰的逼迫),即使跳楼,也应该有足够的时间查看地形,准备外部的接应和调整好自己的降落姿势,避免次生灾害。所以,大家习以为常的跳楼逃生现象,在消防工作者看来,很不正常,达不到跳楼的条件。既然灾害已经发生了那么,很少有人想过,为什么他们会跳楼?
在国内,火场跳楼现象数不胜数,几乎成灾了。比如,哈尔滨天鹅饭店火灾事故,总共造成10人死亡,其中就有9人是坠楼死亡,这是当时的哈尔滨主要的涉外建筑,10名死者中有6人外籍,包括朝鲜外交代表团成员;福州世纪新华都火灾,一个房间内7人中就有5人从10层楼窗跳下,其中3人当场身亡;海南三亚闹市区的阳光购物城发生火灾,居住在该大楼中的四名成人从四楼上跳下身亡,令人震惊的是他们在跳楼之前先将三名儿童包裹着从楼上扔下,其中两名儿童当场死亡,另一儿童亦在医院救治中不幸身亡;福建一住宅楼发生火灾,居民无路可逃,无奈跳楼逃生,造成10人死亡;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事故,夺去了40条生命并造成181人受伤,当天登记住院的患者总共有245人,其中从浓烟中纵身跳楼、用被单拧绳冒险求生的人数竟多达百人以上。“我不跳就被烟熏死。”在辽源市中心医院因跳楼而造成两腿骨折的陈志富向记者讲述了火灾发生时的情景。当时,他正在病房中休息,突然听到此起彼伏的救火声,紧接着浓烟渗进了病房。被浓烟困住的陈志富和其他四个病友足足在大火与浓烟中熬了一个小时。但浓烟还在渗入,“我真的绝望了,眼睛睁不开,气也喘不上来,我必须跳楼,不跳就要被烧死了,火把门都烧着了!”为了逃命,陈志富不得不从三楼跳下,而后昏迷中的他被送往长春市中心医院;吉林市中百商厦发生大火,造成了54人死亡的惨剧。发生火灾时,在商场购物的200多名消费者中,就有70多人慌不择路地纷纷选择了跳楼逃生,其中,90%的跳楼者被摔断了胳膊和腿,更有不少坠楼者身亡。大火发生后不久,商厦的前面和西侧5楼处有几人被火势逼得骑在了窗户上。11时55分,商厦前面骑在窗户上的人被火势逼得纷纷从4楼和5楼跳下,前面的人跳下后,后面的人又紧接着跳下,这时已约有10多人从该处跳下。11时58分,商厦两侧骑在窗户上的人也不堪忍受火舌的狂舔,做出了生命的最后一拼。根据目击者的口述:“第一名先是直立的跳下,然后第二名、第三名……紧跟着跳下,由于没跳好,有的是头朝下落地,有的是平躺着落地,落到地上后其状惨不忍睹,有的满脸都是血,有的骨头折断后支愣在外面。”汶川地震发生之后,川大华西医院已经收治了超过200名地震伤员,其中成都本地的伤员大多因为跳楼所致,专家提醒如果遇到强烈破坏性的地震,一定不能跳楼,不能夺窗而逃,而应保持镇静就地避震。上海商学院大火,4位少女在凶猛的火势面前,恐慌之下,依次跳楼死亡。2009年元月7日凌晨,安徽长丰县长丰宾馆火灾,县长带头跳楼受伤,而火灾是底楼蔓延上来的,如果原地待命,可以毫发无损(如另一位女性副县长就没有盲动),其跳楼决策的肇因,大抵与恐慌有关。
以上是国内的跳楼不完全记录。美国也曾经发生过大规模的跳楼事故,如1903年的伊洛魁人剧场大火是第一场研究关注较多的群体性灾难,“大部分死者是被踩塌,挤压窒息,还有一些人跳楼或从高台上跌下。在楼梯上,特别是由于转弯造成的阻塞处,尸体堆积成7~8英尺高。消防队员和警察面对的任务是把交错的尸体分开。死者脸上的鞋跟印记无声地表现了当时残酷踩踏事实,被恐惧所控制的人类动物和发生践踏的牛群一样疯狂和无情”。1911年的三角铁衬衫(当时女式服装的典型衬裙)工厂发生的火灾,火灾发生在顶楼10楼,而纽约市的消防云梯只能到达9楼,所以,失去逃生通道的移民女工(主要是欧洲新移民),纷纷从高空跳下,146人死亡,现场一片惨状,哀鸿遍野。
那么,为什么美国火场逃生基本消除了跳楼现象,而中国仍然屡禁不止呢?
第一,美国的《生命安全规定》是一套独立的法规,内容丰富,可操作性好;国内的逃生规定隐藏在防火法内部,规定太少,可操作性差,不利于执行。有法不依,原因之一是法规的规定太模糊,难以照搬执行。逃生规定的条文,都不是没来由的,是过去火场教训的提炼和总结。国内也发生不少的事故了,每次都是重复发生,为什么没有总结?因为缺乏理论,总是以例外代替规律,拒绝深入研究。这是一种文化现象。
第二,美国的法规,要求防火门常闭。可是中国的防火门可能做不到常闭(人多,嫌麻烦)。所以,在美国防火门可以防火隔烟,在中国做不到预期的设计目标。所有的国内重大灾情,火灾失控都有防火门失效的因素在里面,关键的原因是人口密度高,导致对随手关门的习惯不重视,浪费了消防工作者预期的防火隔烟功能设计的本来用途。
第三,逃生现象看似很简单,但背后有一整套理论的支持,如火场毒性学、火场行为学、逃生设计学、逃生运动学、群体心理学等独立的自成体系的学问。由于我国把消防队伍的工作中心定义为救火,不重视防火和防火科普工作,所以能够说清楚逃生现象的科普工作者,凤毛麟角,几乎没有,这是非职业化制度的缺陷,对社会安全工作的影响是非常致命的。谁也说不清,也不想搞清楚,为什么火场会死这么多人。随便到大街上找几位中国人,基本上没有经过正规的消防逃生训练(我不是说老师安排的那一种逃生排练,而是专家指导的,经过严格计划和严密论证的那一种理论培训)。所以,跳楼现象频发的本身,说明我国的消防工作是建立在经验基础上,非常缺乏理论知识的支撑,表现在校园科普乏力,民众缺乏基本的逃生技能。精于算计的管理者觉得不能进火场的消防队员是浪费,却没有想到社会需要这种“无用之材”,科普就是他们的最大功用。
最后回到浙江足浴店的事故上来。这些人该如何逃生?火场第一要素是自救,所以要找到毛巾,打湿了,掩护自己的口鼻,这是起码的自救过程,同时也是让自己镇定的过程。很多人在火场发生的时候,就陷入极度的恐慌,慌慌张张的,既找不到逃生通道,也不能保护自己的口鼻,结果就是悲剧,比如深圳舞王俱乐部大火,喷淋头正确动作,火场没有失控,现场却有44人没了,关键是缺乏起码的自救常识。洛阳东都商厦大火,现场有316人深陷烟气的围攻,结果采取自救措施的7人,当天出院,活蹦乱跳的;没有采取自救措施的309人,全部死亡,烟气中毒率100%(正常火场中毒占80%的伤亡率,这一次火焰距离受害者很远很远,所以只有烟气的伤害)。我国民众对自救常识的缺乏是触目惊心的,全民的自救常识季度缺乏。
有了对烟气的基本防护,第二项选择是坚守待援(Defend-in-place)。任何国家的消防队伍,救人是第一任务,只要你坚守在窗边,让消防队员看到,被救概率是非常高的。消防队员最大的担心是找不到人,如果你自己被他找到,剩下来的工作就简单了。相信他救能力,也是一种自救的常识。你千辛万苦在火场折腾,不如向消防队员传递明确的救人信号。“秋波一送,他救必到”。
那么,实在不行了,等不到消防队员了,这些人该如何跳楼?第一,跳楼要有垫子,没垫子要往软土上跳。
跳楼的第一原则是要有缓冲。古代罗马消防队伍Vigile的一项应急工具是垫子,床垫也行,关键是要有弹性,可以缓解冲力。美国在殖民地时代的消防工具,最重要的两项,床垫和床键。床垫是救人用的,床键是用来拆床用的。当时美国普通家庭最值钱的家具是床,所以床垫和床键,分别代表了美国早期志愿消防的两项功能,救人和拯物。第二,跳楼要缓解垂直运动距离,这是高中物理学的内容。垂直距离差越短,重力加速度的作用时间短,获得动量小,带来的人体冲击力小,可以避免受伤。这一次,仅仅是二楼窗户跳楼,距离地面的直线高度有4米,可是如果利用身高缓一缓,起码可以把垂直距离减少1.5米以上,速度大约衰减到原来的sqrt(2.5/4)=80%,差距可能是从住院一个月转为住院一天。第三,注意下落的角度。人类经过数以百万年的漫长演化过程,最合理的减冲撞的方式是足弓和膝盖,最薄弱的人体部位是脊椎和后脑勺。这一次公布的录像,显然是脊椎和后脑勺落地,这种冲撞方式,简直是自寻死路。碰上这种跳楼方式,我都不敢碰他,更别说救他,谁知道他哪里摔伤了,贸然施救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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