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农村黑校车之困
孩子是我们的未来,然而,承载未来的校车,为何却成了毁灭未来的祸端?
从目前来看,“黑校车”大多出现在郊区和农村等公共投入不足的地方,且校方不愿为校车费用买单。黑校车是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载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重大的威胁。在这些地方,之所以黑校车屡禁不绝,是因为——
1、家长图便利、便宜,对黑校车的危险性认识不足。
2、幼儿园、私立学校为节省成本雇用不具备校车运营资质的车辆,如面包车。因为配备一辆正规的校车,每年仅支付驾驶员的工资、燃油费、车辆保养维修等费用就需要几万甚至十几万元,这对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学校来说,是一笔相当大的开支。
3、驾驶人对超员超速的危害认识不足,或漠视国家在校车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
4、当地政府财力投入不足,而社会资本进入校车服务领域又面临诸多限制。
面对这样的现实,有什么根本解决之道?来看央视评论员杨禹的解读。
央视评论员杨禹:给校车安上“法治”和“改革”两个车轮。
今年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习近平总书记讲了一句话:今天中国的发展,提出了很多重大命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第一要靠更多的改革来推动,第二要靠更多的法治来保障。
回到校车的话题,黑校车在全国很多地方都仍然存在,交管部门做了很多的努力,但光靠交管部门显然是不够的。要给黑校车的问题找到一个解决的“钥匙”,就要给校车安上“法治”和“改革”两个轮子,两个轮子到位、管用,才能最终解决黑校车的问题。
第一个“法治”的轮子。目前这个阶段,可以特别地从“黑校车入刑”的司法实践来谋求更多突破。许多地方在过去的几个月里,特别是去年11月1号《刑法修正案九》开始实施之后,已经有了这方面的司法实践。
这个实践还要更加地及时、丰富,并且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增加力度。比如这种危险驾驶的黑校车,不是只有等到他出了交通事故才进入到“入刑”的司法实践当中。在广东最近就判了一起案子,黑校车的司机超载,没有撞车 ,被交警半道儿发现了,最终也被判处了拘役三个月。
这样的司法实践在各地逐渐多起来之后,《刑法修正案九》在立法环节针对解决黑校车问题的立法的力度,就可以通过现实中对法律的更有生命力的执行来体现出来,体现出法治的作用力。
第二个“轮子”就是“改革”的轮子。通过改革,可以努力提升正规校车的供给能力。很多地方黑校车屡禁不止,其实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在这个地方,孩子们、家长们需要校车。在今天中国的经济社会生活当中,我们努力地去发现这些合理的、优质的需求之后,就要提供有针对性的、有效的供给能力。
这种供给能力,首先政府的财政能力要尽力而为。有人算过一笔账,要把全国所有的孩子们的校车需求满足,需要政府财政一次性投入4000多亿元。我想这种投入可能现在还做不到,那么政府在尽力而为的同时,通过改革动作,让更多的社会的力量进入到校车服务的领域,办各种社会的校车服务公司,不认为那种所谓“民营”、“民办”的校车服务就注定了是违规的黑校车。
民办形式之下的校车服务公司,通过严格的管理,让投资者能够合理地、适当地有所收入,获得收益,通过这样的方式让更多的力量进入进来,实际上也能使校车服务面向孩子们、家长们的收费逐渐地降低。这样的动作就不是简单的政府投钱,而是要投入改革的力量,改革的努力。
安装“改革”这个轮子,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法治”的轮子,其实在去年11月1日就已经安上,它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把这两个轮子,一个“法治”,一个“改革”,两个轮子运转起来,我们的校车才能安全,才能走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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