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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如何杜绝“楼脆脆”

  楼脆脆、楼歪歪、楼危危、墙倒倒……近年来,楼房轰然倒塌、阳台集体坠落、墙体成片断裂的报道屡见报端,引起人们广泛关注,并催生了一系列网络热词。据统计,仅2015年,全国就发生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事故442起,死亡554人。

  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事关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提高建筑工程标准和质量”。如何让我们的建筑告别“脆脆”“歪歪”?针对这一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日前,全国政协召开“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与对策”双周协商座谈会,邀请委员、专家共同商讨对策。

  层层转包、人情招标如何治?

  近年来,建筑垮塌事故时有发生,一些低质量建筑刚建成不久即被拆除,尤其是一些居民住宅质量问题频出,引起社会广泛诟病。

  这些“豆腐渣”工程的出现,往往涉及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其中,转包挂靠、层层分包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建设单位尤其是大的建设单位先利用其在建设工程中的优势地位取得工程承包资格,之后随意肢解分包甚至变相违法分包,总承包企业有时只负责施工主体结构部分,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施工质量控制乏力,影响整体工程的质量。

  “很多工程项目表面看是有资质、有实力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实际上,一线施工人员往往与中标单位有三五个分包层级。项目层层分包,层层扒皮,到前端施工企业的经费已与中标金额相去甚远,甚至低于最低成本,这通常是项目偷工减料的根源。”发言中,有着多年建筑行业从业经历的冯川建委员直言,目前建筑承包中有大量这样的“猫腻”。

  招投标的问题同样严重。“根据法律规定,招标人需要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项目方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实施招标发包。”全国政协委员岳崇说,“实践中,由于参与竞争的投标人过少而使得招标活动缺乏充分竞争,加之所邀请的投标人多为招标人的‘意中人’。‘意中人’工程实质是关系、人情工程,监督处理可想而知。”

  “目前招标制度中多实行的是最低价中标。作为建设单位通常会追求较低的成本支出,而作为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厂商,为迎合建设单位要求,竞相压低报价,以取得中标资格。在工程施工时为达到自身的利润目标,供货时不得不牺牲产品质量,在施工中又不能全程完全监督管理,这也是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重要原因。”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院长姚燕说。

  委员们建议,应当通过严格的法规约束,明确承建单位分包层级数量和各层级利润率,并加强审核监管,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增大违规违法成本,严惩多级直接承包、倒卖标的的违规单位和负责人,吊销其施工资质。

  行政过度干预,赶工期忽视质量怎么解?

  “‘豆腐渣’工程引起社会舆论纷纷指责,但也有企业领导叫屈:你不给我做‘豆腐’的时间和经费,我只能做‘豆腐渣’。”全国政协委员、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成平说,时至今日,各地仍有很多献礼工程被要求赶工期。这样的行为必须杜绝。

  “这些企业领导的抱怨其实不无道理,因为赶工期、最低价中标、不按基建程序办事,政府要进度要政绩,质量就停在了口头上,赶工导致打乱施工工序,交叉作业、夜间施工,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成平说,“保证工程质量首先要从政府做起,即给足做‘豆腐’的时间和经费,保证合理工期、合理资金投入,诚信守约。”

  “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20亿平方米以上,但我国建筑物实际使用寿命却仅为30年,其中不合理拆除占相当部分,因商业利益、形象政绩等原因严重不合理拆除的占55%。”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认为,短命建筑频发现象背后,有行政过度干涉的影子,往往还有失职渎职甚至腐败的背景。为此,应当建立短命工程问责机制,规范公共投资行为,加强对公共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监察。

  建筑业从业人员的素质,也往往影响着建筑工程的质量。“我国建筑业从业人员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仅占18.4%,在20个行业中位列19,仅高于农业。”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院长丁金宏说,“事实上有些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就是现场施工不规范、不合格造成的。比如钢筋笼子怎么扎,混凝土如何浇注都有严格的技术要求,没有良好的技术素养和职业精神就难免出瑕疵、埋隐患。”

  “当前建筑工人有‘两难’:一是缺乏技能,稳定就业难;二是工资支付保障难。”全国政协委员杨志明说,要在破解“两难”上有突破性进展,“一是实施建筑业农民工技能提升计划;二是建立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提到了‘工匠精神’,提得非常好、非常及时。”成平说,“工匠精神”的缺失,是因为目前社会上对工匠还不够重视。建筑行业也一样,产品要想质量好,必须提高技术工人的素质;社会也要尊重技术工人,营造一种尊重工匠的氛围。

  过程监管、质量追溯,法治思维治乱象

  近年来,建筑工程质量问题频发,有人说,中国建筑进入了“质量报复周期”——有相当一部分建筑安全事件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引起。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物的耐久年限为50—100年,但现实中不少住房的实际寿命与此相差甚远,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各地建成的‘快餐式’居民楼未老先衰。”全国政协委员闫克庆介绍,据宁波市对17万栋20年以上房龄的住房排查,1.7万栋有危险隐患,约占10%。因此,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当更深入细致地对居民危楼进行排查,逐级登记造册,全面排查建档立卡,录入全国信息管理平台。对危楼认定争议较大的可聘请专业人员进行第三方鉴定,签署责任报告,建立可追溯制度。

  “加强过程监管与质量追溯是非常重要的机制。”冯川建认为,目前过程监管中存在的“两条线”现象,即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施工图文件审查和工程施工质量监督两条线管理。规划由规划部门审核审批,而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由住建部门来实施,两者互相隔离,不利于对建设工程完整、有效地全面监督。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则责任不清、主体不明。他建议,“可以将审图机构与质监机构合二为一,对建设项目实行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竣工的全过程监管,这样更有利于防范建筑工程质量问题。”

  “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行业。目前,诚信建设在立法层面还有缺失,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有关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地方诚信体系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国政协常委杨天怡提出。

  全国政协常委李成玉建议,应当尽快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险、施工图审查、质量安全监督、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及从业人员资格许可等制度,细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监督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刑事责任追究。

  “近几年,有关房地产项目质量的投诉事件逐年递增。而维权难困扰着很多遇到麻烦的业主,一方面,由于取证及鉴定上的困难,业主胜诉并成功获赔的案例并不多;另一方面,现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对房地产质量在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质量检测等出售前环节进行监管,而对于房地产售后的质量监管规定过于笼统。”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段祺华建议,应尽快制订并建立房地产项目质量追踪体系,从投诉受理、持续跟踪、信息披露、完善立法、严格执法等方面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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