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名官员———上至县委书记下至普通干部的名字赫然列在一张A4纸上,更有趣味的是,与名字对应的,还有某个“诱人”的阿拉伯数字。
上述清单在陕西省神木县一家煤矿总经理的办公室文件柜转移过程中被发现,而发现并藏匿清单的煤矿职工马上遭到抓捕。
煤矿职工们称这是“行贿清单”;榆林市纪委领导称“不知道”此事;接受采访的当事官员虽然都向记者断然否认受贿的事实,或坦然或回避……然而,“清单”的出现,却彻底改变了一座煤矿与博弈双方的命运。
从2009年7月出狱至今,原神木县大砭窑气化煤公司(亦称大砭窑煤矿)销售部经理高增尚一直就待在家里。记者近日见到他时,他神色黯然,眼神飘忽,肌肉紧绷着。
捡到清单的那一刻,刻骨铭心地留在高增尚的记忆中。
“清单”不慎暴露
2006年7月15日上午,神木县大砭窑煤矿办公楼的二楼档案室,高增尚带着几名工人将封存的账册搬运出来。彼时,大砭窑煤矿因股权转让问题,引发管理层与职工的矛盾。其账册于2005年被神木县法院、公安局封存审计,至2006年7月14日审计完毕。15日当日一早,高增尚便与神木县公安局领导办理账册交接手续,将它们转移到神木县宇翔宾馆。
一个文件柜被工人们扛到肩上,运到一楼走廊时,原本密封不严的柜门不慎打开,3张A 4纸散落在地,紧跟在后的高增尚将它们捡起来。
第一页纸上,纵向排列着15个人名。高增尚辨认出排在名单前6位的,均是神木县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以此往下排列科级干部及一般工作人员,名字按官阶大小排列。
名单中,有县委书记、副书记、副县长;有县公安局局长、干警;有煤管局局长;还有大砭窑公司所在地西沟乡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
颇为有趣的是,在每个名字的右侧,均横向对应着一个阿拉伯数字,由“17”到“1”不等。
第一页纸的右上方手写着:“第一次郭永昌借支”;下方,倒数第二行手写着:“共计52万”;右下方有手写的时间:“2005年8月18日”。
第二页的内容颇为凌乱,重复了第一页的名字和数据。下方手写着:“第一次(去)10万元,第二次20万元,第三次15万元,……张换外汇”等字样。
高增尚介绍,郭永昌是煤矿的董事长,煤矿财务部的负责人姓张,叫张生德。
第三页纸张抬头位置上手写着:大砭窑煤矿入股名单。其中有“煤炭局三家”的字样,其余的人名,除郭永昌外,其余的人高增尚都不认识。
滑落“清单”的文件柜是煤矿总经理郭光胜的。从内容上分析,显然涉及煤矿的“高度机密”。
高增尚看罢,把两页纸叠好塞进口袋里。没有别人注意到这一切。当天回到家,他把清单的原件放到了卧室衣柜的顶上,连妻子都不知道。
第二天(2006年7月16日),高增尚把“清单”复印了几份,把其中一份给了刘忠彪。在大砭窑煤矿接受审计期间,高增尚、刘忠彪等人被职工推选,负责煤矿的管理。
高和刘都随身带着“清单”的复印件。当时,除了高增尚本人之外,没有人知道清单原件的下落。
警方突查“清单”
高增尚捡到清单的第三天,2006年7月17日上午9点多,神木县法院几名工作人员来到宇翔宾馆302房。他们把上锁的卫生间门砸开,将转移在此的煤矿账册取出,摊放在宾馆走廊上,一一查看。
法院的人并没有说明检查的理由,看管煤矿职工账册的冯长斌着了慌。冯拨打高增尚的手机,还未说清情况,手机便被法院的人没收。
身在西安的刘忠彪获悉了这个情况,他打电话让煤矿职工郭福明、温玉江到宾馆去查看。两人赶到宾馆时,发现房间内外站立着十几名警察。
过了不久,上午11点多钟,高增尚、奥会斌也从榆林匆忙赶回来,来到302房间。
“一个警察小声问我:郭光胜有个笔记本,现在在哪儿?”高增尚告诉记者。
他解释:煤矿总经理郭光胜发现文件柜被转移了,便告知了神木县当局。由于信息传递上的失误,前来询问的警察误将“清单”当成了“笔记本”。
午饭时间到了,高增尚、郭福明等人提出到外面吃饭,被警方阻止。下午,房间内的一干人等全部被带到神木县公安局。
“17日整整一天没让吃饭。”高增尚回忆当时的情形说。
郭福明告诉记者,他于当年7月18日凌晨两点被转移到神木县看守所。18日早上8、9点钟开始接受审讯,此后至8月初,他每天被审讯两次,每次4个小时以上。
“警察吓我,说不交代笔记本在哪儿,就得死。”郭福明告诉记者。遗憾的是,郭福明当时根本不知道所谓的“笔记本”是什么东西。
“审讯的时候,警察别的什么都不问,就问郭光胜笔记本的下落。而且整个审讯过程没有做任何记录。”高增尚告诉记者。这一点也得到了郭福明的印证。
远在西安的刘忠彪也没有躲过追捕。一名陪同刘忠彪到西安的职工告诉记者:“知道高增尚他们被抓后,刘忠彪不敢回家,就一直住在西安。我们原来住在一起,他害怕目标大,我们就分开住,一天换一个宾馆。我每天给他打手机问情况。到(2006年)8月1日那一天,他的手机就打不通了。”
刘忠彪于2006年8月1日被神木县警方抓获。在他的公文包里,警方搜出了“清单”的复印件。
“从我被抓的第二天,家里就被搜查,所有带锁的东西全部被撬开了。”高增尚告诉记者。
据记者调查,除上述几人外,从2006年7月18日至8月初,神木县警方还集中讯问了大砭窑煤矿的十多名职工,寻找“笔记本”的下落。
大约羁押十多天后,2006年的8月上旬,神木县警方开始不再追问“笔记本”的下落。“他们肯定是搜走了‘清单’,所以就不再问了。”高增尚说。
杜子清是大砭窑煤矿的普通职工,他于2006年9月16日被抓到神木县公安局,旋即被送至神木县看守所,在第11号监室羁押了28天才被释放。杜子清告诉记者,他当时压根儿不知道清单的事情。
“清单”的消息还是在职工们中不胫而走。高增尚等人被羁押后,便有职工向榆林市纪委等部门反映。
高增尚告诉记者,被羁押期间,榆林市纪委的人找他了解过情况,他将发现、藏匿“清单”原件的事和盘托出。
“清单”上的人
据高增尚等人透露的信息,由“清单”引发的大砭窑煤矿行贿问题,确实被榆林市纪检调查过。
“我不知道这件事。”2011年1月24日,榆林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榆生告诉记者。而榆林市纪委另一副书记安治生也称不知情。
值得注意的是,赵榆生于2006年7月28日被榆林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监察局局长,正好是“清单”刚刚暴露之时。
“(陕西)省里、(榆林)市里都来查过‘清单’的事,最后的结论是没有形成事实。”大砭窑煤矿董事长郭永昌告诉记者。
郭永昌还确认:这些“清单”确实是在总经理郭光胜的房间里搜走的。记者请他辨认“清单”中的字迹,郭永昌回答:“当然是郭光胜写的。”记者曾多次拨打郭光胜的手机,对方均挂断了电话。
“清单”中的第一个名字是“郭保成”,此“郭保成”是不是原神木县委书记“郭宝成”?记者拨通他的手机,刚说完“想了解大砭窑煤矿的纠纷”,郭宝成即称自己“已不在神木工作”,给了记者现任神木县政法委书记张宏智的手机后,便匆忙挂断了电话。之后,记者多次拨打他的手机,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排在名单第二名的是乔升有,他当时担任神木县委副书记。目前在榆林市直工委驻神木办事处工作。
乔升有了解完记者采访意图后,不禁笑起来,“没有这回事!”乔升有告诉记者。“榆林纪委找我调查的时候,我才知道有这么个清单。大砭窑煤矿改制的事我知道,可能当时矿上那些人送钱,但没有形成事实。”
乔升有强调,自己当时只是分管农业的副书记,跟工业尤其是煤炭根本搭不着边。
在“清单”中,有一个排在第三位的名字“张洪沼”。大砭窑煤矿职工郭福明曾告诉记者,2008年,他面见神木县政法委书记张宏智。当时,郭福明拿着“清单”复印件,指着“张洪沼”的名字问:“‘张洪沼’是不是你?”张宏智矢口否认。
记者多次拨打郭宝成提供的张宏智手机号码,对方均挂断电话。
在清单中排列第四位的是原神木县副县长麻建平。他对记者称不知道这个行贿“清单”。记者问“当时纪委部门有没有找过你调查”,麻的回答很简单:“以前有过(指纪委调查),但没有这个事儿。”
排在名单第五位的王明智(清单中将其写成“王明沼”)当时担任神木县政法委书记,目前调任榆林市子洲县,担任该县县委组织部部长。
排在第六位的杨忠林当时担任神木县公安局局长,目前已退居二线,任神木县政府副县级调研员。“当时纪委问我拿了钱还是没有拿?我说不知道这个事儿(指清单)。”杨忠林说。
对于2006年7月高增尚等人被抓的事情,杨忠林表示也不知情。“我2005年9月份就离开公安局了,后任的事情我不清楚,那时候煤矿出事的多了……”杨忠林强调说。
“清单”中的刘生志当时任神木县煤炭局局长,目前仍担任该职务。张和平当时担任神木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巡警大队大队长,现任神木县公安局副局长。记者多次拨打这两人的电话,对方均未接听。
清单中其余7人,记者均与之联系过,但对方要么称没有此事,要么一听采访便挂断电话。
据原大砭窑煤矿副董事长刘雪峰介绍,神木县检察院原副检察长乔忠义也曾被矿方行贿,乔当场把行贿人“赶出了办公室”。而乔忠义并没有列在清单当中。
记者拨打乔忠义的电话,他一听是采访大砭窑煤矿的事,声音显得很急躁:“我已经退休了,这个事什么都不知道!”
“清单”之后背景
大砭窑公司原是一家国有煤矿,1997年改制,由256名职工集体持股。2004年11月2日,原副董事长郭永昌以9000万拍得公司大部分股权。而据原副董事长刘雪峰介绍,当时该煤矿的净资产至少有6亿元。
当月底,绝大多数职工被告知不能来矿上班了,煤矿仅留下十多名老职工。职工们普遍不满。他们阻止这次股权转让,引起了神木县有关部门的重视。
此后,以郭永昌、郭光胜为代表的新控制人,与以刘忠彪、高增尚为代表的原职工们就煤矿的归属展开了激烈争夺。
“‘清单’也就是那个时候产生的。”高增尚告诉记者,“但是因为职工情绪很大,最初神木县当局并没有采取行政手段,通过调解解决矛盾。”
2005年11月,在神木县法院调解下,双方达成民事和解协议:煤矿重新生产,煤矿销售款的40%由郭永昌支配,而60%由法院设立专门账户保存。和解协议上还显示:关于煤矿的股权纠纷,神木县法院劝双方再积极通过诉讼手段解决股权纠纷。
当月,职工们还发现煤矿的法人和股东已经完成了工商变更,他们便向神木县工商局举报:煤矿提供的变更登记资料中,原股东的签名和手印是伪造的。
神木县工商局调查后确认了此事。2006年1月,神木县工商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神工商处字(2006)第01号),责令大砭窑煤矿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但处罚决定书迟迟未下达生效,职工们要求举行听证会也未予满足。
“特殊生活补助”
高增尚等人的命运因“清单”而彻底改变了。
2007年初,高增尚、刘忠彪、郭福明、奥会斌、温玉江5人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被神木县法院判处3年至1年半不等的刑期。2009年7月,高增尚刑满释放。
2008年,榆林中院终审判决郭永昌等人受让煤矿股权合法。
如今的大砭窑煤矿正在进行技改,由2004年股权转让时的60万吨/年的产能上升到90万吨/年。“现在的资产至少有30个亿了。”原副董事长刘雪峰说。
2010年初,大砭窑煤矿拿出2155万元,作为“生活补助费”补偿给189名煤矿部分原股东(即煤矿职工)和相关人员,平均每人5万-10万元。但附有一定条件,并签订保证书。而剩余380万元作为“处理相关活动费用”。
189名职工中,大部分签订了相关保证协议并领取了“生活补助费”,但仍有包括原副董事长刘雪峰在内的40多人没有领取。而这189人的绝大部分,早在2005年就已经被迫离开煤矿,自谋生路。
高增尚还在服刑时,神木县政法委的人员到监狱找他,提出大砭窑煤矿愿意向职工进行补偿,并给高等人“特殊生活补助”,条件是让他们出狱后做通其他职工的工作。
高增尚等5人答应了条件。高拿到了130多万元的“特殊生活补助”,其余被判刑或被羁押的6人也拿到了30多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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