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视频会的主要内容是,简要总结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抗灾救灾工作,安排部署节后、灾后和三月份的重点工作,确保春节期间放假检修、停产停工和受灾煤矿复产复工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两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刚才,调度司支同祥同志通报了二月份情况,山西煤炭工业局王守桢同志汇报了电煤保障工作,重庆局魏福生同志汇报了煤矿节后复产工作。铁锤同志就煤矿恢复生产安全验收把关等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我都赞同。
讲三点意见:
一、全系统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为抗灾救灾取得阶段性胜利做出了应有贡献
元月中旬至二月上旬,我国南方部分省份发生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运输中断,电网受损,人民生活和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由于自然灾害加上部分煤矿节日检修或放假,造成电煤紧张。1月26日,全国电煤库存降到1700万吨以下,库存量不足8天(正常库存量应为12天,7天为警戒线)。存煤3天以下的电厂大概占装机总容量的6%,有4000万千瓦(大概占总装机容量7%)的机组因缺煤而停。湖南、江西、云南、贵州等省有2700多处煤矿停电停产,造成瓦斯聚集、其中约600处矿井因井下水位上升被淹。形势相当严峻。
灾情发生后,中央政治局、国务院立即召开会议作出部署,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亲赴抗灾救灾一线。国务院成立了抗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全党、全社会紧急动员,同心协力,夺取了抗灾救灾斗争的重大阶段性胜利。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崇高理念,再次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总局党组坚定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针对冰雪灾害在电煤供应、安全生产上带来的一系列困难问题,及时研究部署,采取对策措施。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服从大局、履行职责,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总局党组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确保”(确保安全生产,确保电煤供应),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切实有效的工作。
(一)深入下去,积极协调煤炭生产,确保电煤供应。从1月下旬开始,总局先后派出17个工作组,由党组成员和煤监局领导带队,分赴湖南、贵州、江西、广西、云南、安徽、湖北、四川、重庆等受灾省(区市)和山西、河北、辽宁、吉林等主要产煤省,深入煤矿和基层,配合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电煤供应问题,动员国有煤炭企业调整春节停产检修时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增加电煤生产。赴山西、江西的两个组,春节期间仍坚持在基层工作。灾区各省(区市)和其他主要产煤省安监局、煤监局和煤炭工业局,也都由省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到灾情严重的地方、主要产煤市县和重点煤矿,协助基层政府和企业做好工作。
经积极协调、多方努力,一是春节期间坚持生产的矿井数量增加。达到2282处,占总生产能力的比例由41%提高到63.8%,比2006年春节期间增加一倍。其中国有重点煤矿847处,占生产能力的96.4%。神华、中煤、同煤等国有重点煤矿发挥了主体骨干作用。二是煤炭产量明显提高,二月份全国煤炭产量日均468万吨,其中国有重点煤矿384万吨、比去年二月份日均产量增长30%,基本保证了煤炭供应。三是电煤紧张状况迅速得到缓解。二月份以来,在电煤日装车42000车以上、每天多运100万吨的情况下,煤矿库存仍保持在3200万吨左右。2月下旬全国电煤库存3600万吨,其中直供电厂电煤库存回升到2780万吨,超过14天以上。
(二)坚持分类指导,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确保安全生产。总局于1月22日和1月30日两次召开视频会,并下发紧急通知,针对不同情况的煤矿,分别提出了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的具体要求:节日期间坚持生产的煤矿,要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坚持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加强现场管理;因放假、检修而停产的煤矿,要做好矿井通风、排水等工作,防治瓦斯聚集和淹井,制定落实矿井安全保障措施,严把复产检查验收关,防止检修和复产期间发生事故;资源整合和技改矿井,要严格遵守整合技改的有关规定,尤其要防止边施工、边生产;对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实行巡回检查,严防死灰复燃,坚决打击非法开采行为;受灾地区停电停产的矿井,要及时撤离井下人员,恢复正常供电后重新组织生产时,一定要先由专业人员排放瓦斯、排水,确保安全。
各地也都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山西煤监局以及所属监察分局,从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对坚持生产的重点煤矿进行了一系列监督检查。安徽煤监局对节日生产的国有大矿和停产小煤矿,组织开展了“两项重点监察”,查出130多条重大隐患。重庆市煤监局对整合矿、停产整顿矿、事故整改矿、新建矿和技改矿,实行“一对一”监管监察,落实责任、严防死守。贵州局补充完善了针对冰冻等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指导督促煤矿制定了防止停电引发事故的方案和措施。
由于大家的扎实工作,今年春节以及二月份,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春节期间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二月份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5.9%和39.3%,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加强值班值守和调度工作,掌握了解情况,为抗灾救灾工作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从1月底开始直到现在,总局建立和坚持每日一次的碰头会制度,相关领导和司局负责同志参加,沟通当天煤炭生产和煤矿安全有关情况,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春节期间,总局和各省局都实行了双岗值班。受灾省份各煤监局和安监局,普遍建立了每日一次的调度会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我们抽查了147名省局领导的节日值班情况,全部在岗。
总局调度司和各省安监局、煤监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调度信息工作的同志,不仅及时掌握停产和坚持生产矿井数量、受灾矿井情况和安全生产其他重大问题,同时服从抗灾救灾全局需要,调度了解煤炭产量、电煤供应量、煤矿和电厂库存等数据资料,及时汇总统计和上报。为国务院应急指挥中心和地方政府抗灾救灾工作决策提供了可信可靠的依据。
(四)及早安排部署,做好煤矿停产放假、检修和恢复生产的安全保障工作。深刻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把煤矿停产和恢复生产的安全问题,作为关键环节来抓。节前,强调要改进小煤矿大面积停产来保节日和重大活动安全的做法,把精力用在排查治理隐患上,注意保持合法合规煤矿生产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节日期间,根据各地反映出的情况,总局和煤监局相继下发一系列通知,对停产矿井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煤矿复产、新建和整合技改矿井复工的工作程序。对全国应复产的13208处煤矿,按正月十五前、“两会”前和两会后复产三个时间段,逐省进行了统计。各产煤省都制定了煤矿节后灾后、复产复工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验收标准和安全把关责任。许多地方成立了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排出了分批复产计划和矿井名单,为煤矿规范有序恢复生产打下了基础。总局转发了重庆市煤矿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和做法。节后,各地抓紧抓好这方面工作。贵州、湖南、湖北、四川、重庆、云南等省向产煤市地派出工作组、检查组,要求做到申报一处,及时验收一处,提高复产验收质量和效率。2月18日之后,总局派出6个督查组,由党组成员和煤监局负责人带队,赴上述6个受灾省(市),协助、指导地方做好煤矿复产工作。
在这场抗灾救灾斗争中,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出现了许多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许多同志连续多天战斗在抗灾救灾一线和工作岗位,不少同志带病坚持工作。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节日期间实行“全员坚守”、轮番下井。贵州局的同志深入到受灾煤矿和道路交通重点路段、电力企业等,加班加点、超负荷工作。重庆两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全部不放假,领导带队、现场过年。内蒙古煤监局包头分局局长王贵成同志,受命担任鄂尔多斯市煤炭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在全国电煤供应最紧张的十几天,天天盯在煤矿。湖南煤监局郴州分局干部龙文斌同志节日期间8次下井,千方百计帮助煤矿解决困难,被省政府授予抗灾救灾先进个人,记一等功。
在严峻考验面前,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的思想觉悟是高的,行动是积极的,工作是得力的,做出的贡献也是有目共睹的。实践再一次表明,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支思想坚定、政治可靠的队伍,一支吃苦耐劳、作风过硬的队伍,一支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队伍。这样一支队伍,是我们战胜困难不断前进,不断开创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事业新局面的基本依托和可靠保证。我代表总局党组,对同志们在抗灾救灾以及一个时期来安全生产工作中所付出的艰苦努力,所表现出的优秀品德和良好作风,表示衷心的感谢。
全国范围的抗灾救灾已经取得了阶段性胜利。回顾总结这个阶段的工作,我们有以下5点体会:
一是必须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抗灾救灾斗争中,我们始终坚定地贯彻锦涛总书记、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定不移地抓好安全生产。在最困难、最紧张的时候,我们坚持安全第一,强调防“三超”、打“三非”,严格有序复产、严把检查验收关,为增加煤炭产量和抗灾救灾提供了切实有力的安全保障。事实说明,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都不能忽视安全生产。
二是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要站在党的事业和全国抗灾救灾工作全局的高度,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使命,关键时刻自觉为国分忧。在抗灾救灾中,各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同志勇于承担重担,主动协助国家发改委和地方政府,调整煤矿节日检修和放假安排,保证了煤炭基本产量;冒着冰雪严寒,深入到国有大矿和各类煤矿,履行监管监察职责,深入宣传发动;克服困难夜以继日,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这种主动挑重担、积极抓工作的精神,应该发扬光大。
三是必须坚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不动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小煤矿比例仍然过高,宏观调控难度较大,是煤炭市场秩序不规范、电煤供应不稳定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坚决贯彻国务院煤矿整顿关闭的战略决策,继续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破坏资源环境、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淘汰落后煤炭生产能力。绝不允许已关闭的煤矿死灰复燃,不允许非法采煤滋生蔓延。
四是必须加快推进煤炭工业的规模化、现代化,提高国家对煤炭产业的控制力。在国家最需要煤炭的关键时期,各国有重点煤矿不讲条件,不计得失,不惜牺牲企业自身利益,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指示指令,迅速有效地缓解了电煤供应紧张局面。再次表明,要保障国民经济对一次能源的需求、解决我国煤炭工业的问题,必须依靠国有大矿,加快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和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建设。
五是必须增强前瞻性、预见性,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们感到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把握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特点,针对春节放假检修停产停工可能引起煤炭趋紧、冬季极端天气可能造成运输供电紧张、市场需求旺盛可能滋生非法违法现象等问题,较早地提出要求、做出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督查检查,防患于未然。各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增强了抓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
根据上级要求,对这次抗灾救灾工作要认真总结。各省煤监局、安监局以及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都要对抗灾救灾中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以及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等,认真进行总结回顾,以利于改进我们的工作。要注意了解煤矿特别是国有重点煤矿的情况,及时反映、推动解决国有煤矿企业的困难和问题。
二、抓住煤矿复产复工这个重点,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停产停工煤矿大致为以下三类:一是春节期间因放假、检修而停产的1.3万多处矿井,绝大多数为小煤矿;二是其中湖南、江西、云南、贵州等受灾省(区市)有2700多处煤矿因受灾停电而停产,电力供应正常之后要恢复生产;三是一批新建、整合技改矿井节日期间放假停工,节后需要复工。
煤矿复产复工,容易引发事故,一向是安全生产的“关口”。去年“两会”后和十七大之后,都因为小煤矿集中恢复生产,出现煤矿事故的短期反弹。今年春节过后,这类事故已有发生。2月18日,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一处已停产数月的民营煤矿,没有采取通风措施,擅自组织人员下井,发生瓦斯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2月26日,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县一处停产煤矿,尚未申报复产验收,组织工人下井进行维修作业,一氧化碳超限中毒,4人遇难。3月2日山西朔州市平鲁区冯家岺煤矿在复产中主提升皮带起火,9人死亡。3月2日江西赣州市于都县布村煤矿在复产中未实行局部通风因缺氧窒息,3人下井维修遇难。 2月18日-24日一周内,全国煤矿发生16起(死亡20人)一般事故,70%发生在复产过程中。事故教训深刻,必须牢牢记取、高度警觉。
按照各省先前上报的计划,全国因春节放假、检修而停产的13208处矿井,截至2月29日有2566处恢复生产。也就是说,全国煤矿节后恢复生产的高峰还没有到来。从抗灾救灾工作的全局来看,目前最困难的时期已经过去;然而从煤矿安全生产来看,从现在起到“两会”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则正是工作吃紧、压力最大的时候。希望大家一定要认清严峻形势,防止松懈情绪,紧紧抓住煤矿复产复工这个关键,把工作做实做细,坚决防止煤矿事故反弹。
(一)正确理解,严格把握,防止出现偏差。必须明确,复产是针对合法合规的煤矿而言,以往已经依法关闭的小煤矿,以及列为煤炭资源整合对象、目前停产待整合的煤矿,不存在“复产”问题。关闭煤矿必须关实关死;整合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先关闭、后整合”的规定。各地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严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严防非法采煤借机回潮。一方面合法合规的煤矿要及时有序恢复生产;另一方面,违法违规、隐患严重的煤矿,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坚决关闭,不能姑息迁就。
要注意把握复产与复工的差别。复产是指合法合规煤矿恢复正常生产状态,复工是指建设矿井、整合矿井重新正常施工。不能把二者混淆起来,严防新建矿、技改矿和整合技改矿边施工边采煤。
(二)合力安排复产计划,认真执行复产验收程序,做到严格、规范、稳妥、有序。各地煤矿安全监察、安全监管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在地方政府领导下,进一步研究完善复产工作方案,再次排定辖区内符合复产条件煤矿的复产时间安排,严格有序、统筹安排,分批次、按步骤实施,避免大规模集中仓促复产。要按照复产安全技术标准,逐矿逐项落实进度和要求,组织好专业技术队伍和专业技术力量,组织好检查验收力量,严把验收质量关。不符合条件的不能复产,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整改无望的要依法退出或关闭。
经过这几年的不断总结探索,我们已经形成了关于煤矿恢复生产的一套程序性规定,这是煤矿复产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要从企业复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安全培训、专业人员排放瓦斯、排水检修、申请批准、检查验收、负责人签字等各个环节,全面进行对照检查。复工矿井也要执行煤矿复产的相关规定,恢复施工前要制定方案,由专业人员排放瓦斯和有毒气体,防止复工之际发生事故。
(三)继续防治“三超”,尤其要坚决防止国有大矿超能力生产。目前煤炭市场需求仍然比较旺盛,煤矿超产冲动强烈,“三超”现象仍然存在。督查中发现,重庆松藻煤电集团承担了重庆市煤炭产量的73%,为保电煤供应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日产量比去年日均产量提高了近20%(由1.35万吨提高到1.6万吨)。山西同煤集团、中煤集团和云南国有重点煤矿日产量一度较大幅度超过核定能力。大幅度超产严重威胁安全生产,必须高度警惕。鉴于松藻集团二月份以来瓦斯超限频繁,督查组已经与重庆市领导汇报沟通,建议松藻集团恢复到正常日产水平,同时恢复矿井检修维护时间,坚决消除瓦斯超限现象。重庆煤监局下达了整改指令,目前已初步落实。对同煤集团、中煤集团个别井工矿大幅超产问题,山西煤监局和煤炭工业局也采取了有效措施。其他存在超能力生产现象的国有重点煤矿,也都要立即整改。
此外由于冰雪灾害和电煤生产任务紧张,许多国有煤矿原安排春节年度检修普遍推迟了。下一步要统一安排好国有大矿的停产检修工作。国家发改委和安监总局、煤监局已发了通知,各省(区市)煤监、安监机构也已配合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做出了适当安排,要做到有序检修,及时排除隐患,实现均衡生产、安全生产。
三、抓紧落实国办《通知》,全面启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月1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的要求,总局制定下发了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工矿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电力、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渔业、农机、水利、消防等方面的排查治理意见,相关部门也已陆续下发。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办《通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尽快制定本省区的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做出具体部署,把工作落实到市、县、乡镇和企业。省(区市)安监局要积极向政府领导汇报,主动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利用安委会办公室这个“抓手”,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在牵头抓好工矿商贸各个行业企业排查治理的同时,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工作,迅速把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启动起来,尽快见到成效。
在开展工作中,要注意做到:
(一)坚持“四个结合”。把隐患排查治理与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动。一是与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把攻坚整治中的重大隐患问题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通过排查治理把攻坚整治推向纵深。二是与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监察相结合,严格安全许可,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加大打“三非”、反“三违”、防“三超”力度。三是与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科技进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善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状况,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四是与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相结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预案体系,落实监控措施,增强应对处置事故的能力。
(二)抓住“三个重点时段”。分阶段推动,逐步引向深入。一是春节、“两会”。这一时段主要是启动“隐患治理年”,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控制考核指标;围绕抗灾救灾,做到“两个确保”,做好春节放假或停产检修煤矿、受灾煤矿的复产工作;抓紧整改去年专项行动中已经查出、目前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汛期、“奥运”。吸取事故教训,以煤矿、矿山和地下设施、施工工地为重点,认真排查治理可能引发事故的自然灾害隐患点;高危行业企业有针对性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严密防范奥运场馆、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事故,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三是四季度。针对这一时段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以及季节特点,煤矿、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要加大“打非”力度,严防工矿企业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落实冬季防火、防爆、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等措施。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
上述三个时段体现了2008年工作的阶段性特点。我们将围绕各个时段的重点工作,在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各地可以从实际出发,确定本省区“隐患治理年”具体实施步骤,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
(三)切实抓好当前工作。“隐患治理年”要从当前抓起。首先要抓紧治理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在去年的专项行动中,全国308万家企业和单位查出了507万项隐患,其中重大隐患8.4万多项,目前还有1.2万多项重大隐患尚未整改到位。福建省安监局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实行100%政府挂牌督办。各地要学习借鉴福建等地的做法,对尚未整改的所有重大隐患,都要建档登记、挂牌督办,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尽快全部整改、全部销号。
认真做好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隐患点的排查、上报和治理工作。国务院安委办已发了两个通知。截至2月底,已有24个省(区市)排查上报隐患点共约15万个,落实整改资金75亿元,已整改11万个。目前尚有8个省(区市)没有上报,希望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吸取去年“8.17”山东新泰市华源公司煤矿溃水淹井的惨痛教训,在当地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立即落实上报。已经排查出的隐患点,特别是威胁煤矿、矿山安全的隐患点,汛期到来之前应当全部治理完毕,今年决不能再发生洪水淹井之类的事故。
“两会”即将召开。各地要改进对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等大面积停产的习惯做法,加大监管监察力度,把功夫下在隐患排查治理上,从根本上防范事故、保障安全。三月份,各级安监机构还要注意做好小矿山、小冶金、小化工、小烟花爆竹等企业的复产复工安全工作。1-2月全国重特大事故起数核死亡人数大幅上升,要特别引起高度警惕。要继续把煤矿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支持配合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同志们,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 1-2月份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0.6%和10.2%,多数行业和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趋稳趋好,但是我们仍然接受着严峻挑战,任务重、困难多、责任大。希望大家再接再厉,持续努力、扎实工作,确保煤矿复产安全,抓紧启动“隐患治理年”,坚决夺取一季度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的较好成绩,为“两会”的胜利召开创造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推进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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