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风险可容许风险值
个人风险是指因港口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港口重大危险源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承受的个人风险应满足表1中可容许风险值要求。
表1 个人风险可容许标准
港口重大危险源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类别 |
可容许风险(/年) |
1、高敏感场所(如学校、医院、幼儿园、养老院等); 2、重要目标(如党政机关、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3、特殊高密度场所(如大型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大型露天市场等)。 |
<3´10-7 |
1、居住类高密度场所(如居民区、宾馆、度假村等); 2、公众聚集类高密度场所(如办公场所、商场、饭店、娱乐场所、公园、广场等)。 |
<1´10-6 |
二、社会风险可容许风险值
社会风险是指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F),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死亡人数。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表示。
社会风险标准采用ALARP(As Low As Reasonable Practice)原则作为可接受原则。ALARP原则通过两个风险分界线将风险划分为3个区域,即:不可容许区、尽可能降低区(ALARP)和可容许区。
①若社会风险曲线落在不可容许区,除特殊情况外,该风险无论如何不能被接受。
②若落在可容许区,风险处于很低的水平,该风险是可以被接受的,无需采取安全改进措施。
③若落在尽可能降低区,则需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减少风险,即对各种风险处理措施方案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等,以决定是否采取这些措施。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产生的社会风险应满足图1中社会风险值要求。
图1 社会风险标准(F-N)曲线
图片不能正常显示,浏览全文请点击:港口重大危险源可容许风险值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评价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瑞明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