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类别、基本原则、内容、程序、方法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200 高温作业分级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
GB/T 16758 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适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物理因素
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1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GBZ/T 229.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一部分:生产性粉尘
GBZ/T 229.2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第二部分:化学物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职业病危害 occupational hazard
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的各种危害。
3.2 职业病危害评价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对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效果、相关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做出的综合评价。
3.3 职业病危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 factors
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4 职业病危害作业 operation exposed to occupational hazard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3.5 职业病防护设施 facility for control occupational hazard
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3.6建设项目 construction project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
3.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pre-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在其可行性论证阶段,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有害性与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的预测性卫生学分析与评价。
3.8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ffect-assessment for control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建设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措施及其效果等做出的综合评价。
3.9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status quo assessment of occupational hazard
对用人单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触水平、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其他职业病防护措施与效果、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情况等进行的综合评价。
3.10职业卫生调查occupational health investigation
对评价对象的职业卫生管理以及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的卫生学调查。
3.11应急救援设施 first-aid facility
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辐射剂量测量设备、个人剂量监测设备、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
3.12辅助用室 auxiliary room
是指评价对象依据其卫生特征状况所设置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卫生用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用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
4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类别
4.1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分类
根据评价的对象、评价的时机和评价的目的不同,职业病危害评价可分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三类。
4.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评价的对象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评价的时机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评价的依据是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评价的范围是以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为准;评价的目的是明确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并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初步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4.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的对象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评价的时机为建设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评价的依据是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以及建设项目试运行阶段的职业卫生实际状况等;评价的范围是以建设项目实施的工程内容为准;评价的目的是明确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效果等,并为政府监管部门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以及建设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4.4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评价的对象为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评价的时机为用人单位正常生产期间;评价的依据是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用人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实际现状等;评价的范围是以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内容、场所以及过程等为准;评价的目的是明确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程度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等,并为政府监管部门职业卫生行政许可以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5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基本原则
5.1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5.2 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
5.3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6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程序
6.1 准备阶段
6.1.1接受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
6.1.2收集职业病危害评价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查阅相关文献资料。
6.1.3开展初步现场调查。
6.1.4根据需要编制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6.1.5确定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质量控制措施及要点。
6.2 实施阶段
6.2.1职业卫生调查与分析(或工程分析、辐射源项分析)。
6.2.2现场(或类比现场)职业卫生检测与分析以及辐射防护检测与分析,或收集与分析现场(类比现场)职业卫生检测数据。
6.2.3现场(或类比现场)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等职业病防护措施调查与分析。
6.2.4对评价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得出结论,提出对策和建议。
6.3 报告编制阶段
6.3.1汇总实施阶段获取的各种资料、数据。
6.3.2完成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7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内容
7.1 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
7.2 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
7.3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
7.4 职业病防护设施。
7.5 辐射防护措施与评价,辐射防护监测计划与实施等。
7.6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7职业健康监护及其处置措施。
7.8 应急救援措施。
7.9 职业卫生管理措施。
7.10其他应评价的内容。
8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以及职业病危害评价目的需要等,可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类比法、检查表分析法、辐射防护屏蔽计算、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定性和定量评价,必要时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
职业病危害的常用评价方法参见附录A。
9 职业病危害评价的质量控制
职业病危害评价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并通过(不限于)下列措施进行质量控制:
a)合同评审
在职业病危害评价项目签订合同之前,对其进行评价范围及评价能力的确认,以确保评价机构的资质业务范围以及现有评价专业人员构成能够满足评价项目的需要,并确定是否聘请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等。
b)评价方案审核
对制定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案进行审核,以确保评价组专业人员的构成、评价范围、评价方法以及职业卫生调查与检测等内容,符合评价项目的实际需求以及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c)评价报告审核
对评价报告进行内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质量负责人审核的内部三级审核,确保评价报告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浏览全文请点击:《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评价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瑞明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