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2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09〕18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交流会议精神,规范安全评价行为,提高安全评价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3月31日,开展2012年度安全评价机构检查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范围
检查范围:省内甲级资质机构和省外在我省备案的甲级资质机构。
考核范围:省内14家乙级资质机构。
二、检查考核内容
(一)省内安全评价机构检查考核内容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及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检查考核,主要包括:
1、资质基本条件及各项业务范围要求的人员保持情况、在用仪器设备完好情况;
2、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规范和管理运行情况;
3、安全评价项目执行过程控制管理要求运行情况;
4、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工作开展情况,业绩如何;
5、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推行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网上公开的通知》(安监总厅规划〔2011〕210号)的要求,安全评价报告等信息公开情况;
6、执行陕安监管发〔2011〕47号文件情况,是否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了《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和《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
7、服务对象对本机构的评价情况。
(二)省外安全评价机构检查内容
1、派驻分公司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2、分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3、对分公司工作人员培训教育情况;
4、必要的仪器设备配备使用情况;
5、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陕西省安全监管局有关文件、规定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填写了《安全评价项目现场勘察人员组成表》和《安全评价报告主要编制人员表》;
6、有无转让或者出借资质证书、转包安全评价项目等违规现象;
7、服务对象对本机构的评价情况。
三、方法步骤
本次检查考核采取听取安全评价机构负责人汇报,找有关人员座谈了解,查阅培训、过程控制程序运行等相关记录,抽查评价报告、《被评价单位意见调查反馈表》及有关仪器设备完好情况等方式进行。
为使本次检查考核工作不走过场、落到实处,省安全监管局将组织有关市安全监管局和专家对安全评价机构逐一进行检查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安全评价乙级机构,资质证书加盖年检章;对专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甲级资质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或停止在陕开展工作。
四、时间安排
2013年1月5日至2013年2月5日,检查考核省内安全评价机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25日,检查外省备案的安全评价机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设区市安全监管局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考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本辖区内安全评价机构的自查自纠工作,巩固今年开展的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成果。
(二)各安全评价机构要在所在市安全监管局的指导下,对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及要求,结合今年开展的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情况,认真做好检查考核的准备工作。
(三)对省内安全评价机构检查考核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过程控制负责人、财会、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到场,本机构2012年度新增加的安全评价师应携带本人毕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到场接受检查;检查外省备案的安全评价机构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分公司负责人、派驻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必须到场。
(四)各安全评价机构要以这次检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及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内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和公正,为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做出应有的贡献。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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