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安监函[ 2012 ] 288 号
关于做好中介机构监管热点难点问题调研
和2012年度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各安全评价机构: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关于开展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和从业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安监总厅规划〔2012〕85号)和省安监局年度工作安排,拟在全省开展中介机构监管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和2012年度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工作。为确保调研和考核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介机构调研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省安监局《湖北省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湖北省乙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细则(暂行)》等相关规定及履行《湖北省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承诺》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2.整治和防范非法、违法安全评价行为的建议。
3.安全评价收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4.对2013年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延期工作的建议。
各市(州)安监局和各安全评价机构要按照以上调研内容,采取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准备书面材料,并于11月20日前报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统计处)。
二、中介机构年度考核及优秀机构评选
年度考核由省安监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安全评价机构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局和省安监局有关检查考核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自查,并做好考核前的相关准备工作。
考核工作结束后,省安监局将以年度考核为重要依据(占60%),并结合年度评价报告评审(占20%)、日常执法检查与群众举报(占10%)、评价报告网上公开(占5%)和工作情况及报表上报(占5%)等情况,组织2012年度优秀安全评价机构评选(其中,特优机构3名),并通报考核和评选情况。
湖北省安全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15日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评价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gaorui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