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的不安全行为 人的行为受到生理、心理和综合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表现为操作技能不熟练,缺少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非司机操作,无证上岗;违章违纪蛮干,不良操作习惯;判断操作失误,指挥信号不明确,起重司机和起重工配合不协调及人体生物节律处于“三高区”等。总之,安全意识差和操作技能低下是引发事故主要的人为原因。
3.环境因素 超过安全极限或卫生标准的不良环境,比如在高粉尘、高温、高湿、低温、高噪声、大风天、照明不良等环境下从事起重作业,将分散注意力,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反应能力、技术发挥的稳定性,使误操作、违章作业的机会增多,导致事故的发生。另外,不良的作业环境还会造成起重机系统本身功能的降低甚至加速零部(构)件的失效,成为不安全因素之一。
4.安全管理缺陷 管理包括领导的安全意识水平;对起重机的管理、检查和定期安全性能检验的实施;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起重作业人员专项培训、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章制定和违章奖罚制度的建立及事故应急预案,对起重设备及吊辅具的定期检验缺乏有效监控与管理等。安全管理上的任何疏忽和不到位,是起重伤亡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造成吊物脱钩坠落事故既有人的原因又有物的因素。因此,要力求在设备选型、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建筑、吊运流程、作业环境、定期检查等方面,按国家有关起重机械安全规定、标准进行设计、设备选购、安装施工,从人、物两方面入手,使用单位应制定出起重机运行、维修和管理等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同时,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按照国家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在用起重机(包括吊辅具)的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是保证在用起重设备安全运行,降低以至于消除冶金起重机吊钩吊物坠落伤害事故发生的必要保证条件之一。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小洋葱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