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拟建项目没有设置安全管理组织,缺乏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安全队伍,存在的安全隐患将任其扩大,既不能预防事故发生,更不能在发生事故后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减少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2、若拟建项目没有专门的或义务消防队,发生事故时将来不及阻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因此,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组织是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3、若拟建项目缺少安全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制;缺乏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防火、设备检修管理、动火审批、事故报告、进出车辆人员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及使用等制度,没有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检查、奖惩制度,不搀照工艺操作规程制定各岗位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事故发生后,若缺乏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将会使事故损失扩大,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4、若拟建项目缺乏事故应急救援措施或预案等,将会产生各级各类安全管理人员职权不明、责任不清的结果,使安全工作无法落实;不根据《氧气站设计规范》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或其它相关的国家规范制定相关的管理或检验制度,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操作、安全预防和安全管理制度的约束,则生产过程随时都可能因违章操作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将会使事故损失扩大,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5、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中,有很大比例均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人的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安全管事人员的安全管理缺陷。
1)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主要表现在:
(1)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失误;
(2)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就上岗、不熟悉操作规程或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各作业环节之间,在缺乏联络和衔接的情况下擅自操作;
(4)思想麻痹、粗心大意等等;
(5)疲劳作业、醉酒上岗、从事禁忌作业、带病上岗等。
2)安全管事人员的安全管理缺陷主要表现在:
(1)未制定严格、完善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执行力度不够;
(2)对输送中的物质性质以及有关储运安全知识缺乏了解;
(3)对设备、设施及工艺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缺乏认真的检验分析和评估;
(4)对储罐、接头、管道及附件存在质量缺陷或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检查和治理;
违章作业也是安全管理不善造成的。如果安全管理不善,就有可能发生介质泄漏、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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