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1346号);
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第591号);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第8号令);
5.《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
8.《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9.《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10.《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
1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0号)
12.《湖北省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第226号令) ;
13.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14.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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