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动火作业风险分析】
1、易燃易爆有害物质
①动火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②储罐动火,清除易燃物,罐内盛满清水或惰性气体保护。③设备内通(氮气、水蒸气)保护。④塔内动火,将石棉布浸湿,铺在相邻两层塔盘上进行隔离。⑤入受限空间动火,必须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2、火星窜入其它设备或易燃物侵入动火设备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设备管道并加盲板——块隔断,挂牌,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3、动火点周围有易燃物
①除动火点周围易燃物,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后予封闭。②电缆沟动火,清除沟内易燃气体、液体,必要时将沟两端隔绝。
4、泄漏电流(感应电)危害电焊回路线应搭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它设备搭接,禁止穿越下水道(井)。
5、火星飞溅
①处动火办理《高处作业证》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②注意火星飞溅方向,用水冲淋火星落点。
6、气瓶间距不足或放置不当
①氧气瓶、溶解乙炔气瓶间距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地点之间均不小于10m。②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溶解乙炔气瓶禁止卧放。
7、电、气焊工具有缺陷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8、作业过程中,易燃物外泄动火过程中,遇有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9、通风不良
①室内动火,应将门窗打开,周围设备应遮盖,密封下水漏斗,清除油污,附近不得有用溶剂等易燃物质的清洗作业。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10、未定时监测
①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必须重新取样分析。②采样点应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至动火结束。③动火过程中,中断动火时,现场不得留有余火,重新动火前应认真检查现场条件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不得动火。
11、监护不当
①监火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②监火人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12、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动火现场备有灭火工具(如蒸汽管、水管、灭火器、砂子、铁铣等)。②固定泡沫灭火系统进行预启动状态。
13、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若涉及下釜、高处、抽堵盲板、管道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4、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二级动火作业证》。
【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
1、隔绝不可靠
①与该设备连接的物料、蒸汽、气管线使用盲板隔断,并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②拆除相关管线。
2、机械伤害办理设备停电手续,切断设备动力电源,挂“禁止合闸”警示牌,专人监护。
3、置换不合格置换完毕后,取样分析至合格。
4、氧气不足设备内氧含量达18~21%。
5、通风不良
①打开设备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②采用强制通风。③佩戴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④采用管道空气送风,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通入氧气补氧。⑤设备内温度需适宜人员作业。
6、未定时监测
①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设备。②采样点应有代表性。③作业中应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7、触电危害
①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风作业应小于等于12V。②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8、防护措施不当
①在有缺氧、有毒环境中,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②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③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穿戴好防腐蚀护具扒渣服耐酸靴耐酸手套护目镜。
9、通道不畅设备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
10、监护不当
①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②监护人随时与设备内取得联系,不得脱离岗位;③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11、应急设施不足或措施不当
①设备外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②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
12、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若涉及动火、高处、抽堵盲板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13、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
14、设备内遗留异物设备内作业结束后,认真检查设备内外,不得遗留工具及其它物品。
【三、临时用电作业风险分析】
1、违章作业
①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电气安全作业证。②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③所有临时用电线路,不得采用裸线。④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2、电缆损坏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度大于0.7米。
3、配电盘、配电箱短路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4、防止设施损坏
①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②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
5、防止火灾爆炸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须达到相应的防爆要求。
6、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
【四、断路作业风险分析】
1、标识不明,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交通,引发事故
①作业前,施工单位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②交管部门审批《断路作业证》后,立即通知调度等有关部门。
2、作业期间,无适当安全措施或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或人员伤害事故
①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③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3、作业结束后,现场清理不彻底,阻碍交通,能上能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报交管部门。②交管部门到现场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4、变更未经审批,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②在《断路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5、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若涉及高处、动土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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