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静电妨碍生产、影响产品质量、引起静电电击和火灾爆炸,从消除、减弱静电的产生和积累着手采取对策措施。
1)工艺控制
从工艺流程、材料选择、设备结构和操作管理等方面采取措施,减少、避免静电荷的产生和积累。
对因经常发生接触、摩擦、分离而起电的物料和生产设备,宜选用在静电起电极性序列表中位置相近的物质(或在生产设备内衬配与生产物料相同的材料层);或生产设备采取合理的物质组合,使分别产生的正、负电荷相互抵消,最终达到起电最小的目的。选用导电性能好的材料,可限制静电的产生和积累。
在搅拌过程中,适当安排加料顺序和每次加料量,可降低静电电压。
用金属齿轮传动代替皮带传动,采用导电皮带轮和导电性能较好的皮带(或皮带涂以导电性涂料),选择防静电运输皮带、抗静电滤料等。
在生产工艺设计上,控制输送、卸料、搅拌速度,尽可能使有关物料接触压力较小、接触面积较小、接触次数较少、运动和分离速度较慢。
生产设备和管道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棱角,容器内避免有静电放电条件的细长导电性突出物,管道直径不应有突变,避免粉料不正常滞留、堆积和飞扬等。还应配备密闭、清扫和排放粉料的装置。
带电液体、强带电粉料经过静电发生区后,工艺上应设置静电消散区(如设置缓和容器和静停时间等),避免静电积累。
尽量减少带电液体的杂质和水分,可燃液体表面禁止存在不接地导体漂浮物;气流输送物料系统内应防止金属导体混入,形成对地绝缘导体。
2)泄漏
生产设备和管道应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材料制造。所有存在静电引起爆炸和静电影响生产的场所,其生产装置(设备和装置外壳、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都必须接地,使已产生的静电电荷尽快对地泄漏、散失。对金属生产装置应采用直接静电接地,非金属静电导体和静电亚导体的生产装置则应作间接接地。
金属导体与非金属静电导体、静电亚导体互相联结时,接触面之间应加降低接触电阻的金属箔或涂导电性涂料。
必要时,还应采取将局部环境相对湿度增至50%~70%以上和将亲水性绝缘材料增湿,以降低绝缘体表面电阻;或加适量防静电添加剂(石墨、炭黑、金属粉、合成脂肪酸盐、油酸等)来降低物料的电阻率等措施,加速静电的泄漏。
在气流输送系统的管道中央,顺流向加设两端接地的金属线,以降低静电电位。
装卸甲、乙和丙A类的油品的场所(包括码头),应设有为油罐车(轮船)等移动式设备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移动式设备、油品装卸设备均应静电接地、连接。
移动设备在工艺操作或运输之前,就将接地工作做好;工艺操作结束后,经过规定的静置时间,才能拆除接地线。
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工作人员禁止穿戴化纤、丝绸衣物,应穿戴防静电的工作服、鞋、手套;火药加工场所,必要时操作人员应佩戴接地的导电的腕带、腿带和围裙;地面均应配用导电地面。
生产现场使用静电导体制作的操作工具,应予接地。
禁止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可燃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3)中和
采用各类感应式、高压电源式和放射源式等静电消除器(中和器)消除(中和)、减少非导体的静电,各类静电消除器的接地端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接地。
4)屏蔽
用屏蔽体来屏蔽非带电体,能使之不受外界静电场的影响。
5)综合措施
综合采取工艺控制、泄漏、中和、屏蔽等措施,使系统的静电电位、泄漏电阻、空间平均电场强度、面电荷密度等参数控制在各行业、专业标准规定的限值范围内。
6)其他措施
根据行业、专业有关静电标准(化工、石油、橡胶、静电喷漆等)的要求,应采取的其他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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