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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方电网及其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编制说明
1、 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网运行准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办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发电机组并网安生性评价管理办法》,制定四川地方电网及发电机组并网安生性评价标准。
2、 四川地方电网及并网发电机组是四川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高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本标准重点突出涉网安全:即地方电网与系统并网点、电站与所在电网的并网点为评价的重点。
3、 本标准基本条件12项,主要根据四川地方电网的实际情况,以满足涉网安全基本要求为重点,同时查找与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差距,通过改进提高,实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 对四川地方电网内有单机容量达到1MW的电站发电机组电气一次设备、电气二次设备运行管理,设备管理和执行反事故措施进行评价。
5、 对电网运行、调度管理以及设施进行评价,重点放在调度运行管理是否能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符合规程、制度要求,不断创造条件逐步与国家和行业标准对接,提高电网管理水平。
6、 安全生产管理,主要突出目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例行工作、反事故措施和预案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 安全性评价采用企业自评价和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方电网、电站组织自评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四川省电力监管专员办公室(以下简称:四川电监办)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8、 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闭环动态管理。四川地方电网、电站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性评价内容,一般以5年为一周期,按照“评价、分析、评估、整改”的过程循环推进,即按照本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专家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危害程度对存在问题进行评估和分类,按照评估结论对存在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在此基础上进行新一轮的循环。
9、 评价方法
9.1操作要点
9.1.1严格按照《四川地方电网及其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进行查评。
9.1.2各种查证方法应综合运用,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如:现场检查、查阅分析资料、仪表指示观测分析、调查、询问、现场试验或测试等。
9.2查评程序
9.2.1地方电网、电站自查评程序
(1)成立查评组:由地方电网、电站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任组长,相关生产管理部门和运行部门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参加,制定查评计划,按专业分组负责具体查评工作。
(2)宣传培训:明确评价的目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和具体开展方法,为企业正确而顺利地开展安全性评价创造有利条件。
(3)分解评价项目:明确各部门查评项目,落实责任。
(4)自查自评:地方电网、电站各部门(专业)对照评价标准的查评项目、查评方法、依据进行自查自评,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企业汇总形成《安全性评价自查报告》后上报四川电监办。
(5) 现场查评申请:在完成安全性评价自查自评,经整改满足专家现场查评条件后,向四川电监办提交《专家现场查评申请》。
9.2.2专家查评程序
(1)四川电监办收到电力企业《专家现场查评申请》并经审查合格后,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实施现场查评。
(2)安评专家组到达现场后召开安评首次会议,被评单位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参加,汇报企业及自查情况。
(3)专家组通过查阅资料、查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开展现场查评工作。
(4)专家组依据查评情况编制现场查评报告,召开安评末次会议,向企业通报现场查评情况、提出整改建议。
(5)查评结束后,中介机构依据现场查评报告及企业制定的安全隐患整改计划及监控措施编制并网安全性评价正式报告,提交四川电监办审查及评审。
9.2.3整改程序
(1)地方电网、电站在进行安全性评价后,应根据专家评价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上报四川电监办备案。整改计划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时间、工作负责人和验收人。
(2)地方电网、电站应定期检查和督促各部门完成整改计划,对未完成和整改效果不好的部门应进行考核。
(3)地方电网、电站应在整改年度中期和年末,对本单位安评整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未完成整改的项目和已整改的重点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应修改整改计划。
10、评分方法
10.1《评价标准》中四川地方电网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总分2700分。其中基本条件600分;电气一次740分;电气二次700分;电网调度运行180分;安全生产管理480分。四川地方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总分2430分。其中基本条件600分;电气一次835分;电气二次650分;电站调度运行50分;安全生产管理295分。
10.2由于实际状况等原因造成部分《评价标准》项目不能查评的,扣减相应项目(连同该项目的标准分)。
10.3 用相对得分率来衡量被评价系统的安全性。
相对得分率=(实得分/应得分)×100%。
11、《评价标准》由四川电监办提出并颁布。
12、本《评价标准》的解释权归四川电监办。
目 录
一、四川地方电网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 1
(一) 基本条件. 1
(二) 专业评分项目. 5
1. 电气一次设备. 5
1.1 变压器. 5
1.2 高压电气设备. 7
1.3 外绝缘和构架. 10
1.4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11
1.5 站用电配电系统. 12
1.6 防误操作技术措施. 13
2. 电气二次设备. 14
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4
2.2 调度自动化. 18
2.3 通信. 21
2.4 直流系统. 23
3. 电网调度运行. 25
4. 安全生产管理. 30
4.1 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目标管理. 30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 31
4.3 安全管理制度和例行工作. 34
4.4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 38
4.5 安全措施及安全交底. 39
4.6 作业环境. 39
4.7 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 40
二、四川地方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标准. 42
(一) 基本条件. 42
(二) 专业评分项目. 46
1. 电气一次设备. 46
1.1 发电机. 46
1.2 变压器. 48
1.3 外绝缘和构架. 50
1.4 过电压保护和接地. 51
1.5 高压电气设备. 53
1.6 站用电配电系统. 55
1.7 防误操作技术措施. 56
2. 电气二次设备. 58
2.1 励磁系统. 58
2.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59
2.3 调度自动化. 63
2.4 通信. 64
2.5 直流系统. 67
3. 电站调度运行. 69
4. 安全生产管理. 70
4.1 安全生产方针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目标管理. 70
4.2 安全生产责任制. 72
4.3 安全管理制度和例行工作. 75
4.4 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 76
4.5 作业环境. 77
4.6 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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