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名称 |
组成设备 |
完成的功能 |
中央监控管理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简称中心级系统) |
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工作站、打印机和模拟屏等 |
1. 与各车站、车辆段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通讯联络; 2. 接收全线火灾灾情信息,对全线系统监控管理; 3. 发布火灾涉及有关车站消防设备的控制命令; 4. 火灾事件历史资料档案管理; 5. 全线消防设施日常监管。 |
车站监控管理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简称车站级系统) |
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计算机工作站、打印机等 |
1. 与中心级系统以及本车站BAS间进行通讯联络; 2. 监视车站管辖内火灾灾情; 3. 采集记录火灾信息,并报送中心级系统; 4. 车站控制室应能控制地铁消防设施的启、停,并显示其运行状态; 5. 当启动各种防烟、排烟模式时,应联动停止通风、空调系统运行,切断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 6. 独立或接受中心级系统指令,发布火灾联动控制指令。 |
现场控制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简称现场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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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称车辆段系统) |
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等 |
1. 与中心级系统进行通讯联络; 2. 监视管辖区内火灾灾情,并送中心级系统; 3. 控制有关消防设备; 4. 切断相关区域的非消防电源。 |
停车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简称停车场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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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系统 |
地铁全线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的信息传输网络可利用地铁公共通信网络,不宜独立配置;但现场级系统网络应独立配置 |
信息传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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