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识不明,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交通,引发事故
①作业前,施工单位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②交管部门审批《断路作业证》后,立即通知调度等有关部门。
2.作业期间,无适当安全措施或不到位,引发交通事故或人员伤害事故
①断路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警示红灯。
②在断路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巡检员,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公路的随时畅通。
③在断路施工作业期间,施工单位不得随意乱堆施工材料。
3.作业结束后,现场清理不彻底,阻碍交通,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志、围栏、警告牌、警示红灯,报交管部门。
②交管部门到现场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4.变更未经审批,引发事故
①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证》,严禁擅自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②在《断路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
5.涉及危险作业组合未落实相应安全措施
若涉及高处、动土等危险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6. 施工条件变化未重新办证
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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