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检查表法
为了查找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种设备设施、物料、工件、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危险、有害因素,事先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将大系统分割成若干小的子系统,以提问或打分的形式,将检查项目列表逐项检查,避免遗漏,这种表称为安全检查表。编制安全检查表时要解决两个问题:“查什么”和“怎么查”,如检查的部位、检查内容、依据的标准、检查结果、改进意见等。
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依据是:有关标准、规程、规范、规定;国内外事故案例;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分析人员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其编制程序如下:
(1)组成编制组。编制组应包括四方面的人员:行业安全专家、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和实际的操作人员。编制组的组长应该具有行业的权威性。
(2)收集同类对象或类似对象的安全评价方法。在制定安全检查表之前,编制组成员应收集并整理同类对象或类似对象已经进行的安全评价,包括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和取得的总体效果,特别要收集已经编制的安全检查表。
(3)分析评价对象。分析内容包括结构、功能、工艺条件、管理状况、运行环境和可能的事故后果等。特别是对于已经发生过的事故,要解剖事故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在分析评价对象之前,要收集有关的各类图纸和说明书,分析应尽量在编制组已经了解有关图纸和说明书的条件下进行。
(4)确定评价依据。检查的依据是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已经取得的经验、数据资料等。
(5)确定检查项目。把评价对象分成单元或层次,列出各单元或层次的危险因素清单,确定检查项目。
(6)编制表格。根据已经取得的资料、数据和依据等设计表格,并填写检查项目。
(7)组织专家会审。对已经设计出的表格要通过有关专家的会审,找出遗漏项或不完善的项目,进一步完善表格。
(8)修正表格。表格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后,可能发现不足,也可能取得了新的经验或颁布了新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等,因此应当把新的内容及时编制到安全检查表中。
(二)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主要用于评价操作人员在潜在危险环境中作业时的危险性。此方法简单易行,容易操作,由美国的格雷厄姆和金尼提出,属于半定量评价方法。
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是用与系统风险率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风险大小,这三种因素是:L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但是,要取得这三种因素的科学准确的数据却是相当繁琐的过程。为了简化评价过程,采取半定量计值法,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再以三个分值的乘积D来评价危险性的大小,即D=LEC。该评价方法也可简称为LEC法。
D值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需要增加安全措施,或减少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或减轻事故损失,直至调整到允许范围。
(1)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事故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故概率为1。然而,从系统安全的角度考虑,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0.1,将必然要发生的事故的分数定为10,以此为基础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为若干中间值,如表1所示:
表1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分值(L)
分数值 |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 |
10 |
完全可以预料 |
6 |
相当可能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1 |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
0.5 |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
0.2 |
极不可能 |
0.1 |
实际上不可能 |
(2)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受到伤害的可能性越大,相应的危险性也越大。规定人员连续出现在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0.5,介于两者之间的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所示:
表2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E)
分数值 |
可能出现的后果 |
|
经济损失/万元 |
伤亡人数 |
|
100 |
≥500 |
重大事故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50人以上 |
40 |
100~500 |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 |
15 |
30~100 |
一般事故,死亡2人,重伤6至9人 |
7 |
20~30 |
一般事故,死亡1人,重伤3至5人 |
3 |
10~20 |
重伤1至2人 |
1 |
1~10 |
轻伤 |
(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后果(C)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范围变化很大,可规定分数值为1~100。把需要治疗的轻微伤害或较小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把造成多人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分数规定为100,其他情况的数值在1~100之间,如表3所示:
表3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后果(C)
分数值 |
可能出现的后果 |
|
经济损失/万元 |
伤亡人数 |
|
100 |
≥500 |
重大事故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50人以上 |
40 |
100~500 |
较大事故,死亡3至9人,重伤10至49人 |
15 |
30~100 |
一般事故,死亡2人,重伤6至9人 |
7 |
20~30 |
一般事故,死亡1人,重伤3至5人 |
3 |
10~20 |
重伤1至2人 |
1 |
1~10 |
轻伤 |
(4)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确定了上述三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分级,并按公式计算,即可得出危险性分值,欲确定其危险性程度,可按下表进行评定。
值得注意的是,危险性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的,难免带有局限性,应用时需要根据作业系统的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如表4所示:
表4 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分数值 |
危险程度 |
危险等级 |
>320 |
极其危险 不能继续作业 |
1 |
160~320 |
高度危险 需要立即整改 |
2 |
70~160 |
显著危险 需要整改 |
3 |
20~70 |
一般危险 需要注意 |
4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5 |
(三)预先危险性分析法
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PHA)是在某项工作开始之前,为实现系统安全而对系统进行的初步或初始的分析,包括设计、施工和生产前,首先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性类别、出现条件,导致事故的后果进行分析,其目的是识别系统中的潜在危险,确定其危险等级,防止危险发展成事故。
预先危险性分析可以达到以下目的:①大体识别与系统有关的主要危险;②鉴别产生危险的原因;③预测事故发生对人员和系统的影响;④判别危险等级,并提出消除或控制危险性的对策措施。
预先危险性分析方法通常用于对潜在危险了解较少和无法凭经验觉察的工艺项目的初期阶段,通常用于初步设计或工艺装置的研究和开发阶段。当分析一个庞大的现有装置或无法使用更为系统的方法时,常优先考虑PHA法。
更多资料请点击: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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