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独克宗古城位于迪庆藏族自治州州府香格里拉县城建塘镇,是中国最大的藏族古民居群落,具有重要的民族历史文化价值和社会经济价值。古城设白门、金龙、仓房三条街,现有居民700余户、3000余人。2001年12月,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独克宗古城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06年,古城所在的建塘镇被中央电视台评为“最具民族风情魅力名镇”,2008年,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云南省旅游名镇”。
一、古城建筑形式简介
古城内建筑为三跨两层土撑雕楼,顶为三架梁屋面盖木板片,房前三面筑土为墙,形成一块封闭的院子。正房一层是牲畜圈(临街建筑一楼为商铺),二层地面为木地板,设有走廊、客厅、火塘、储藏室、起居室和经堂,总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左右,三架梁屋面下方多为土掌楼面,为杂物储存间。正房外形呈梯形,下宽上窄,木柱、木梁敦厚粗实,梁、柱衔接采用榫口连接,使得古城建筑非常牢固结实,整幢建筑消耗木材大概80立方左右。建筑墙体异常厚实,墙脚和墙顶的墙宽分别为1米、60公分,而且墙体开窗很小(每扇窗不超过0.5平方米),使得火灾通过窗口部位蔓延到毗邻建筑的可能性非常小。三架梁屋面的屋檐超出墙体近2米,使得毗邻建筑的屋檐几乎粘连在了一起,是火灾蔓延到毗邻建筑的主要途径。
二、古城消防安全现状及特点
2.1建筑耐火等级低,火灾蔓延迅速
古城建筑可燃构件多,空间大,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且由于建筑年代久远,木建筑构件极为干燥,且表层涂有大量的油漆涂料,加上内部悬挂的唐卡、垂帐、柱锦以及常用的香火、酥油灯等极易燃烧,一旦发生火灾,容易在极短的时间内形成整幢建筑内大空间立体燃烧。
2.2特殊的建筑布局导致其火灾危险性大独克宗古城继承了我国传统建筑和藏民居的特点,古城建筑依山就势,自由布局,建筑连串,连片布置,多数以单体建筑为基础,且每幢建筑的屋面相互毗连,既无防火墙,又无防火间距,如果一处起火得不到有效控制,就容易形成火烧连营的局面。
2.3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不能满足要求
首先,独克宗古城交通道路狭窄,较宽的道路有4米,较窄的有2米左右,消防通道达不到要求。其次,古城的市政消防供水系统存在消火栓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压力不足等问题。第三,所有建筑都没有安装消防设施,缺乏自防自救能力。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小火酿成大灾。
2.4违规经营,陈规陋习,增大火灾危险
客栈、商铺等营户对古城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违规经营和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突出,且大都吃、住、经营同处一屋。同时,由于当地天气寒冷,相当一部分居民和经商户使用木柴炉做饭和取暖,一些家庭木柴炉子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上,电线路私拉乱接,乱堆乱放易燃可燃物品等,极易引发火灾。
2.5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危及古城消防安全
古城内主供电线虽已改为地下敷设,但主供电线与进户线的连接部位仍然很零乱,一旦线路发生故障容易引起火灾。建筑内电线老化、绝缘破损的情况较为严重,且未穿管保护,直接敷设于易燃木构件上。随着大功率电器广泛使用,建筑内电器超负荷运行现象特别严重,使得本来已“重病缠身”的电气线路更加不堪重负,给古城的消防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三、做好古城消防工作的几点措施和对策
3.1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职责
由于古城保护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系统工程,涉及的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制定工作实施细则,规范开设客栈、商铺等的办事程序,实现消防前置审批,从源头上控制好火灾隐患。采取“多户联防”工作方法,由邻近5至8家居民或商户自行组成一个联防组,开展隐患互查、火情互查,特别是在用火用电频繁、深夜等特殊时段,相互检查和提醒,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实现古城消防自我管理。
3.2改善防火条件,创造安全环境
一是古城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对从事易燃易爆经营或明火作业的,要采取关、停措施予以消除。二是对一些重要建筑的木构件部份,可涂刷防火涂料,以增加木构件的耐火性能。三是相互毗邻的建筑群,可采用封火墙进行适当的防火分隔。四是对设置不当的烟囱进行改造,预防火星飞散到屋面板或其它可燃物体。
3.3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因素
严格火源管理,是预防火灾的重要措施。一是炉灶烟囱不可紧贴可燃物,用火时必须做到人走火灭;二是建筑内电线一律改用铜芯绝缘导线,并穿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构件上,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表面温度很高的碘钨灯和电炉等电加热器且灯泡不得靠近可燃物。三是在放置香、酥油灯的供桌上,应铺盖上金属薄板,并严禁靠近帐幔、金幡等可燃物。
3.4建立消防组织,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古城专职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装备,负责古城的消防宣传、防火巡查和火灾扑救,一旦古城发生火灾及时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落实古城管委会与社区居委会、社区居委会与居民、经商户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定责任书,实现古城火灾防控的无缝链接,使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古城居民。
3.5完善消防设施,增强自救能力
完善古城的消防基础设施,是确保古城安全的必由之路。第一改善消防水源。在古城后山设置一个1000立方的高位消防水池,确保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建筑比较密集的区域消火栓应加密布置。第二督促居民对其建筑设置简易喷淋和室内消火栓系统。第三古城民居内应按要求配置灭火器,以便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
3.6设置古城火灾视频监控系统,并连接到消防指挥中心和古城专职消防队
对古城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监控,以便及时发现古城火灾,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快速处置。
3.7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只有提高古城居民、经商户和游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古城的消防安全。做好消防安全宣传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由消防大队或古管委组织古城居民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防、灭火知识。二是对古城内经营商店、餐馆、茶馆、酒吧、旅馆等人员进行全员消防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防火知识和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采取张贴标语、提示牌和导游讲解的方式提醒游客在古城注意防火安全。四是在签订出租合同时,应把消防安全作为一项内容写入合同,明确责任,增强责任心。
参考文献
[1]文化部、公安部《古建筑消防管理规则》.1984年03月12日.
[2]刘瓒.我的香格里拉古城.云南美术出版社.2005年7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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